【特訊】《危險品監管法律制度》明日起至三月八日進行為期四十五天公開諮詢,法案訂定監控和預防危險品的製造、儲存、運輸及使用安全事故的一般制度,從根本上解決現行潛在的安全風險及問題。社會民生促進會會長兼市政署諮詢委員陳溥森認為新法例應加強和完善「預先知悉」審批機制的建設,以利職權當局落實責任、各司其職,並透過跨部門掌握危險品在本澳的進出、運輸、流轉及使用情況。
陳溥森表示,澳門地方不大,人口不多,對危險化學品的生產和使用總量不大,但品種卻有80多種,主要是以液體和易燃氣體為主,且多數落在不同地區的建築地盤、工業大廈及靠近民居的空置地方存放,成為城市定時炸彈,周邊的市民為此長期憂心忡忡。
他稱,2015年8月中旬,天津濱海新區塘沽開發區3000噸危險化學品的倉庫發生大爆炸,造成165人遇難,798人受傷,304幢建築物毀壞,12428輛商品汽車和30輛現場消防車報廢,觸目驚心的殘酷事實,引起了澳門特區政府對危險化學品管理和預防的警示,於是在2016年設立了「檢討和完善本澳危險品制度跨部門聯合工作小組」,全面啟動相關工作。而自三年前黑沙環百利新邨二座地下食肆和內港食肆先後發生石油氣爆炸,導致出現人員死傷後,更進一步促使特區政府提高對危險品潛在安全隱患的重視。
陳溥森表示,政府選定在九澳青年挑戰福音戒毒中心興建危險品永久儲存倉,但僅靠一個永久儲存倉來確保危險品安全,明顯是不足夠的,事關絕大多數的危險化學品其化學穩定性都很差,在製造、儲存、裝卸、運輸、使用以至棄置等環節,明顯受到數量、溫度、震動、撞擊、摩擦以及相容度等因素的影響,會出現分解及爆炸,因此,澳門與時俱進地通過公開諮詢,以開放的態度聽取市民和業界意見,盡快制定新的《危險品監管法律制度》很有必要,以法律權威去確保更有效地監管危險品,預防發生嚴重的意外事故。
他表示,由於歷史原因,澳門對危險品的監管並不完善,普遍存在營運過程疏於監管,儲運方法設備落後,從業人員業務不精,違法行為查處不力等問題,導致多次發生事故,建議新法例應加強和完善「預先知悉」審批機制的建設,以利職權當局落實責任、各司其職,並透過跨部門的準確信息環環相扣、步步跟蹤掌握到危險品在本澳的進出、運輸、流轉及使用情況;此舉也有利於逐步建立危險品資料庫及制定事故發生處置預案,萬一發生意外有利民防及時採取應急對應措施。
此外,陳溥森表示,危險化學品的貯存、運輸、使用和棄置專業性很強,政府應對相關行業的技術和操作規範作出廣泛的宣傳和具體指導,有必要組織業界和從業人員開展專業培訓和預防演練,以提高他們的檢測鑑定能力和掌握處置的技術標準;對蓄意違令者,應視程度給予行政乃至刑事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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