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
  • 澳廣視新聞
  • 政府消息
  • 濠江日報
  • 澳門日報
  • 力報
  • 新華澳報
  • 正報
  • 華僑報
  • 現代澳門日報
  • 論盡澳門
  • 澳門平台
  • MediaOutReach
  • 美通社
  • EQSGroup
分類
  • 澳聞
  • 經濟
  • 要聞
  • 體育
  • 藝海
  • 即時新聞
新聞
  • 國際學校展學生視藝作品
  • 聖德蘭師生苦路祈禱
  • 理大赴葡國大馬推廣澳高教
  • 澳大研發程式助學生紓壓抗鬱
  • 粵華葡文月精彩紛呈
  • On One's High Horse——極度傲慢
  • 新華親子遊橫琴體驗蠔文化
  • 新華夜中學生探訪流浪狗
  • 六人獲頒科大榮譽博士
  • 菜農科普親子日培養科學興趣
  • 澳電三階段達雙碳目標
  • 葡企商會:鞏固中葡平台迎機遇
  • 今多雲驟雨
  • 澳蘇中學生交流營七月舉行
  • 復活節料驟雨增有雷暴
  • 宋碧琪促研限非入網校師生比
  • 旅遊業界學習兩會精神
  • 城大邀人大政協傳達兩會精神
  • 理大兩會分享會弘愛國愛澳
  • 全青澳委員分享兩會精神

守法合規攤販續租擬不設限

2021-01-23 06:35


    一常會昨續審公共街市管理制度

    守法合規攤販續租擬不設限

    【本報消息】立法會一常會昨日上午十時續審《公共街市管理制度》法案,政府代表列席。會後,委員會主席何潤生稱,政府解釋為何租賃合同期間設為三年,原因是參考香港做法;攤販擔心續約的問題,政府指只要承租人在合同期內遵守法律和合同規範,將獲續租,續租次數不限。

    為防止“租上租”等不法行為,法案建議承租人須親身經營業務,政府表示,要求承租人親自經營業務日數每年不少於二百四十日。至於為何需要親身經營,他引述政府指出,二○一八年法律公開諮詢時,有意見認為經營者必須親身經營攤檔,以防止“租上租”,但考慮到承租人的合理休息權,故在餘下的一百二十日,可通過協助人或僱員經營攤位。

    將訂明休息機制

    政府解釋,持續經營業務是要求承租人對街市攤位需以持續方式經營,從而保障攤位日常運作,其可透過協助人,包括父母、子女、配偶或僱員協助經營。目前,在市政署登記的街市攤檔僱員均為本地居民。若攤位無協助人或僱員,將來市政署也會與承租人在合同訂明休息機制。只要按照合同訂明的休息機制,均視為持續經營。

    輕微違反待研議

    會上,亦討論簡化續租程序,政府回應指會思考並完善該條文。市政署解除合同方面,法案建議在一年內違反合同規定的條件經營、違反公共街市指引,以及違反持續經營業務的規定等合同義務三次,又或在三年內違反上述義務達五次,市政署可以解除租賃合同。委員會認為有關規定較嚴格,對於一些輕微違反,是否可適度放寬。政府答應會作思考研究。

    關於巡查監督機制,他引述政府表示,租賃合同將根據不同經營業務的品種,作不同的業務經營時間要求。另外,委員會希望政府提前公佈更多管理公共街市指引的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