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電台消息) 全國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海警法,下月 (2月) 起實施。 法例列明,海警機構可登臨、檢查在中國管轄海域航行、停泊或作業的船舶,有權強制拆除海域和島嶼上逾期不拆的外國建築物,並採取使用武器等一切必要措施,制止外國組織和個人在海上侵害國家主權、主權權利和管轄權。若外國船舶在海域非法生產作業,且拒不停船,海警機構工作人員可使用手持武器;一旦執法船舶受襲,更可使用艦載或機載武器應對。 在北京,外交部回應中方通過法案後,會否在東海加強海警活動,發言人華春瑩表示,中國的涉海政策沒變,釣魚島及其附屬島嶼是中國固有領土,中方維護領土主權和海洋權益,認為中日應根據四點原則共識精神,透過對話管控分歧,維護有關海域和平穩定。 (何嘉敏 黃偉昌) 發佈時間:2021-01-23 18:11:36 ---------------------------------------------- 點擊連結(HTTPS://T.ME/TDMMACAUNEWS) 馬上訂閱《TDM澳廣視新聞》TG頻道,掌握最新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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