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
  • 澳廣視新聞
  • 政府消息
  • 濠江日報
  • 澳門日報
  • 力報
  • 新華澳報
  • 正報
  • 華僑報
  • 現代澳門日報
  • 論盡澳門
  • 澳門平台
  • MediaOutReach
  • 美通社
  • EQSGroup
分類
  • 澳聞
  • 經濟
  • 要聞
  • 體育
  • 藝海
  • 即時新聞
新聞
  • 國際學校展學生視藝作品
  • 聖德蘭師生苦路祈禱
  • 理大赴葡國大馬推廣澳高教
  • 澳大研發程式助學生紓壓抗鬱
  • 粵華葡文月精彩紛呈
  • On One's High Horse——極度傲慢
  • 新華親子遊橫琴體驗蠔文化
  • 新華夜中學生探訪流浪狗
  • 六人獲頒科大榮譽博士
  • 菜農科普親子日培養科學興趣
  • 澳電三階段達雙碳目標
  • 葡企商會:鞏固中葡平台迎機遇
  • 今多雲驟雨
  • 澳蘇中學生交流營七月舉行
  • 復活節料驟雨增有雷暴
  • 宋碧琪促研限非入網校師生比
  • 旅遊業界學習兩會精神
  • 城大邀人大政協傳達兩會精神
  • 理大兩會分享會弘愛國愛澳
  • 全青澳委員分享兩會精神

防火法擬增不可兼任規定

2021-01-26 06:35


    防火法擬增不可兼任規定

    樓宇入伙後需第三方檢查維修

    【本報消息】正在立法會第二常設委員會審議的《樓宇及場地防火安全的法律制度》引入新規定,建議日後工程承攬人及其工程總監在施工階段,必須選擇已經向政府註冊及登記的合資格企業執行防火安全系統計劃。另外,未來工程完工並獲發“入伙紙”後,亦應定期檢查防火安全系統,一旦發現缺陷須維修。相關的檢查及維修須由第三方經註冊和登記的技術員及企業進行。

    二常會昨早十時續細則性討論“防火安全法”,保安司司長黃少澤等官員列席。二常會主席陳澤武、秘書黃潔貞會後向傳媒總結。陳澤武表示,法案建議引入“不可兼任”的新規定,負責編制防火安全專業計劃的技術員、商業企業主或公司,在樓宇或場地獲發使用許可後,禁止執行檢查該等系統。換言之,樓宇獲發入伙紙後,需選擇第三方企業或技術員執行檢查、維修等職務。

    恐建商第三方爭拗

    陳澤武表示,不可兼任制度旨在避免利益沖突,“自己建設、自己檢查”,檢查報告相對會寫得好啲;但找第三方獨立機構檢查,更能如實匯報防火系統的情況,政府的構思是對的。但委員會擔憂一般完工工程會有一段時期的保養期,但期間又交由另一家新公司檢查維修,兩家公司對防火系統問題會否產生好多矛盾及引發訴訟,“個個都拗緊、訴訟緊,啲嘢咪無人做”,導致防火隱患遲遲未有人跟進。故委員會希望政府清晰兩者的角色、又或者清晰兩者的工作範圍及負責時間。政府稱,會再研究法律及具體操作。

    法案並建議,工務局或消防局在獲得當事人同意,或取得司法命令狀後,才能進入居住單位、律師事務所或醫療診所執行職務。有委員不認可因文件保密原因而豁免律師行或診所,好多商業公司均有文件保密義務,若律師行或診所真的存在防火安全隱患應容許消防人員進入檢查,毋須再向法院申請司法命令狀。政府承諾會再考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