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訊】立法會一常會昨日上午續審《公共街市管理制度》法案,有委員收到街市攤販意見指,街市內有部分地方已安裝錄影系統,認為安裝數量及所攝範圍會引起攤販及市民意見,政府回應稱,監察錄影系統是輔助設備,政府亦同意做有關調整及研究,在保護個人資料的同時,有利於監察工作。
法案建議公共街市將安裝錄影系統進行監察工作,主席何潤生會後表示,有委員收到街市攤販意見指,街市內有部分地方已安裝錄影系統,認為安裝數量及所攝範圍會引起攤販及市民意見,例如祐漢成衣區已安裝錄影系統,攤販擔心所覆蓋範圍或涉及隱私,並指引浪費公帑,政府回應稱,有關計劃將進行調整,亦稱監察錄影系統是輔助設備,以配合法案「持續經營」及「親身經營」的條文,以作監察工作。有委員希望政府考慮安裝錄影系統的適度性,政府亦同意做有關調整及研究,在保護個人資料的同時,有利於監察工作。
另外,有關過渡性條文,法案建議現有承租多於一個攤位的承租人,未來只可保留一個攤位,其餘攤位則於法案生效日起90日內移轉給父母、配偶、子女等法定人士;若有兩個人承租一個攤位的情況,兩名承租人可選擇保留共同攤位,或由其中一人租賃攤位,又可以在指定期限內將攤位租賃給合資格的法定人士。何潤生稱,委員會關注轉移時限有否延長空間,以及承租人因不可抗力因素未能簽署新租約的救助措施,政府回覆會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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