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訊】《危險品監管法律制度》正展開公眾諮詢。消防局長梁毓森指出,新法目的是推動全民參與危險品監管工作,共同承擔社會責任,解決現時部分危險品散落社區情況,統一管理危險品,能更有效地保護居民生命、財產及環境安全。
消防局長梁毓森、保安司司長辦公室顧問賴東生、消防局燃料安全廳長勞杰志,以及法律輔助處長李寶佳昨日上午出席電台時事節目《澳門講場》探討危險品監管制度。梁毓森指,新法目的是推動全民參與危險品監管工作,共同承擔社會責任,解決現時部分危險品散落社區的情況,統一管理危險品,更有效地保護市民生命、財產及環境安全。
危險品永久儲存倉選址在路環九澳的原青年挑戰福音戒毒中心,有居民對此感到憂慮,包括選址山上會造成運輸危險。梁毓森指出,消防局亦曾派員實地視察,選址在九澳山上,因三面環山,屬山中低窪地區,且遠離民居,較以往的臨時儲存倉適合。他又指,各類危險品在儲存上會作分隔,也會有針對性的滅火、探測及視像監測系統,並會由專業團隊管理,設有應變預案。本澳現時常用的危險品包括石油氣、風煤樽及硫酸等,消防局有針對性救援方法,又強調政府已有長遠和安全計劃。目前,選址已完成部分收地程序,消防局會配合工務範疇建設工作。未來,也會研究改善附近的交通配套。
另外,有居民憂慮因不當存放石油氣罐而違法。梁毓森指出,現行法例規定每個住宅單位不得存放多於3罐總容積超過90立方分米的石油氣儲氣罐。未來,存放超過3罐將受新法監管。消防局會聯絡相關供應商即時搬走儲氣罐,若居民不配合和不願處理,會被處罰。
梁毓森又指出,當局主動及因應投訴巡查危險品儲存場所,在去年共巡查逾4,500次,巡查時發現到的問題主要是過量儲存及安全情況有改變,若發現食店存在安全問題,會轉交權限部門跟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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