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公屋甩磚成社會熱點,石排灣有經屋每年均出現甩磚意外,並曾擊中居民,至於跌窗和高空墮物,以及由此引發的傷人意外,更是屢見不鮮,已成為影響民生水平的重大隱患。各界建議全面修訂都市建築總章程的呼聲不絕於耳,當局雖有所行動,但僅限於「行政篇」,至於「強制驗樓」,仍未提上立法日程。
樓宇安全問題不容忽視,近年已引發多宗傷人意外。去年10月22日,新口岸怡珍閣一個單位的僭建簷篷連同石屎從高處墮下,簷篷碎片擊中2人,其中1名女途人懷疑頸椎骨折昏迷送院;另一途人被碎片割傷手部。去年11月11日,南灣大馬路近時代商業中心有花盆從高處墮下,擊傷1名女途人,須送院治理。
飛窗事件亦多次發生,安全警鐘一再敲響。2017年新橋區勝光大廈有鋁窗自6樓墮下,2名女途人受傷送院,一人右肩痛楚,另一人右前額被割傷。2019年,祐漢新苗超市樓上的高層單位鋁窗墮下,如炸彈襲擊,出入超市的顧客險些中招。即便是公共建築亦存在安全隱患,去年7月15日,水坑尾公共行政大樓有樓層玻璃窗懷疑因老化破損,碎片散落到地面,所幸沒有人受傷。
氹仔區已發生多宗墮窗事件,匯景花園曾有高層單位的鋁窗鬆脫飛墮街上,事故中幸無人受傷。針對離島區多次發生跌窗事件,離島社諮會專門成立「關注跌窗專題小組」,向政府提出應對方案,冀解決跌窗問題,保障市民的生命財產。小組早前公佈《關注跌窗工作報告》,建議加裝窗戶防跌鏈,引入驗窗指引及建立合資格驗窗人員制度,推動政府立法強制驗窗。
本澳經常發生高空墮物,已致多人受傷,多年來社會各界多番呼籲,多位議員向政府提出質詢,社諮會亦有提案討論,但情況未有明顯改善。議員和社團建議當局參考香港經驗透過強制驗樓驗窗,並加大宣傳力度,同時全面修訂都市建築總章程,加大罰則。《都市建築總章程》行政篇於1979年生效,技術篇更是1963年,相關法律與社會明顯脫節,亟待修法。正在立法會小組進行細則性審議的《都市建築法律制度》,將取代現行都市建築總章程的行政篇,法案文本訂明業權人須自樓宇入伙10年後及往後每5年維修保養樓宇,若當局發現樓宇缺乏保養,業權人不執行當局通知,將被罰款。法案亦建議建築商對樓宇的地基及結構有10年保證期,其餘施工部分及設施保證期5年。
是次修法有相當大的進步,由過往的「呼籲」每隔五年對樓宇進行保養維修,至現時的強制性執行,引入罰則。修法加大阻嚇力,相信會令更多業主意識到樓宇失修引發高空墮物、傷及途人所造成的嚴重後果。正如社會各界所提建議,當局應加快立法強制驗樓驗窗,同時持續加大宣傳力度,提醒小業主做好樓宇保養維修,防止高空墮物傷及途人,以免擔上刑責,官民共建安全社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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