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訊】治安警上月底揭發兩宗醉駕案,一名報業人士及一名娛樂場保安員被截獲。兩名涉案人被移送法辦,分別獲判罰金代刑、緩刑及停牌。
首宗案件發生於上月31日,一名從事報業的48歲陳姓本澳男子懷疑飲用含酒精飲品後,於凌晨2時許駕駛電單車。當他行至沙梨頭海邊街附近時被正進行夜間例行查車的治安警員截獲,經酒精測試,警方證實他體內酒精含量為1.27克每升,屬於醉駕。陳某承認早前在與朋友用膳期間曾飲酒,警方將其移送法辦,經法院判決,陳某獲刑3個月,以5400元罰金代刑,法院同時判其禁止駕駛1年零3個月。
同日揭發的另一宗醉駕案,涉案男子同樣姓陳、本澳居民、47歲、報稱娛樂場保安員。事發於當日凌晨約5時,治安警在俾利喇街進行查車行動期間,發現陳某在行人道上駕駛電單車,遂立即上前截查。警方發現駕車的陳某滿身酒氣,經酒精呼氣測試,證實其體內酒精含量高達1.91克每升,屬醉酒駕駛。陳某被法院判處4個月徒刑,緩刑一年執行,同時需要停牌1年零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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