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訊】本澳超過30年樓齡的樓宇逾4000幢,由舊樓引致的滲漏水個案多。爐石塘坊會理事長李秉宗冀政府加快立法創設爭議機制,介入解決樓宇滲漏入屋難問題,以保障受害住戶的正當權益。
李秉宗表示,據樓宇滲漏水聯合處理中心統計資料,從2009年2月1日至去年12月底,共處理了17,400宗滲漏水成功個案;同期亦有2,799宗屬於業主不履行維修責任或不合作義務的棘手個案,坊間亦稱之為「入屋難」個案,所佔比例不少,這與現行的法律滯後有關。南舊區包括爐石塘舊區舊樓多,高齡舊樓的比例大,隨著樓宇不斷老化,類似的滲漏水個案只會越來越多,特別是「入屋難」個案,若透過漫長的司法訴訟程序解決,這不可避免對受害住戶造成很大的影響。
他表示,為有效處理樓宇滲漏問題,首先要提高查找滲漏水檢測專業水平,包括利用科技手段檢測,以加快認定責任,也有助維護鄰里和諧關係;同時,要加強政府跨部門之間合作,提高行政效率,減少政府部門之間繁瑣的行政程序。針對有業主不履行維修責任或不配合的情況,即入屋難個案,他支持透過制訂專門法律,加快創設爭議解決機制,賦予執法部門更大權力介入處理,確保執法部門可在相對短的時間內解決這一棘手問題,從而更好地保障受害住戶的正當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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