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區政府向國藥訂購了共五十萬劑疫苗,餘下四十萬劑將於本月底前抵澳,全澳居民預約後可於明日開始接種,外僱等非本澳居民預約時間須視乎首兩階段情況及疫苗數量。衛生局表示,國藥疫苗兩劑接種的間隔時間建議在三至四周最佳,相信能更好地加強疫苗效果,但建議慢性病患者接種疫苗前先諮詢醫生的意見。
衛局指出,接種首劑新冠疫苗後身體會產生免疫反應,第二劑在第三至四周後才可接種,是根據過去接種其它疫苗得出的結論。若接種時間相隔較長,疫苗強化效果可能更好,但確實還需要更多科學論證。至於內地建議兩星期後接種第二劑疫苗,相信屬於較緊急情況,例如需要出國等問題因此在短時間內接種兩劑。
內地列出九類不適合接種疫苗的人士及禁忌症,澳門只列出五類。衛局解釋本澳沒有將禁忌症細分,目的是讓居民更直觀及加深印象,大原則是相同的,只是分類不同而已。如市民對身體的健康狀況擔憂,可以先向醫生詢問意見是否適合接種。第一階段接種新冠疫苗工作由山頂醫院和衛生中心負責,日後會視乎實際需要考慮開放給其它醫療機構提供接種服務。
根據行政長官批示,除了本澳居民可免費接種新冠疫苗外,三類非本澳居民亦可免費接種,包括外地僱員身份認別證持有者、依法逗留在本澳就讀的學生及囚犯。其他依法逗留本澳的非本澳居民可自費接種,每劑疫苗費用為二百五十澳門元,批示已於上周生效。
特區政府會為接種新冠疫苗人士購買保險,提供投保期一年的團體保險,每人最高保額為一百萬元,保障期為接種任何疫苗劑次後的九十天內。
為了向新冠病毒疫苗接種人士提供額外保障,政府早前已向二十五家澳門的保險公司了解報價意願,並接獲十家公司回覆。經分析意向資料後,向其中五家有意且具條件的保險公司詢價。經綜合分析價格及保障範圍,政府已選出“忠誠澳門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作為”向衛生局提供接種新型冠狀病毒疫苗不良反應/副作用保險”的公司,提供投保期為一年的團體保險服務。
根據保險內容,被保人爲按特區政府衛生局指引接種新冠疫苗的人士,年齡爲十六歲至八十五歲,無論性別及健康狀況。如因接種疫苗的不良反應或副作用而引致身故或完全及永久傷殘,每人最高保額為一百萬元,七十歲以上人士保障額減半,保障期為接種任何疫苗劑次後的九十天內。特區政府支付的保費視乎實際接種人數計算,即越多人接種越便宜,衛生局亦會負責所有因接種疫苗出現不良反應或副作用的醫療服務費用。
接種隔三至四周最佳 保險金額最高一百萬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