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訊】特區公報刊登修改俗稱“藍的”和“紅的”的電召的士合同,批給期限同樣修改為8年6個月,各自延長6個月營運期。交通事務局交通管理廳廳長曾祥軒表示,政府因應去年疫情向的士業界推出支援措施,延長的士經營期6個月,屬8年期的黑的延長了6個月,因此特別的士在同等政策下也延長6個月,修改合同是履行去年行政長官批示的疫情支援措施,合同其他內容沒有任何修改。
電召的士去年申請100部“紅的”延遲 8個月投入服務。運輸管理處處長何振濤表示,電召公司有序安排“紅的”營運,據了解電召公司與廠商商討新車落地時間,暫時“紅的”最遲在8月1日投入服務的時間不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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