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
  • 澳廣視新聞
  • 政府消息
  • 濠江日報
  • 澳門日報
  • 力報
  • 新華澳報
  • 正報
  • 華僑報
  • 現代澳門日報
  • 論盡澳門
  • 澳門平台
  • MediaOutReach
  • 美通社
  • EQSGroup
分類
  • 澳聞
  • 經濟
  • 要聞
  • 體育
  • 藝海
  • 即時新聞
新聞
  • 貫徹總體國安觀 實現澳長期安定
  • 雲浮同鄉會赴港參經貿投資會
  • 增三醫療機構辦電子駕照體檢
  • 團體機構深化國安意識
  • 海關晉升20首席關員
  • 官樂怡基金會12周年藝展開幕
  • 深合區促與葡語國科技合作
  • 七人晉升首席消防員
  • 深合區“組合拳”加速琴澳科創
  • 科技基金多措並舉助科研
  • 議員:首要加大運動員資助
  • 議員促優化門票銷售安排
  • 議員:發揮都更促進經濟發展
  • 議員促善用閒地回應社會訴求
  • 議員倡澳建完善人才需求庫
  • 議員關注教育網絡素養支援雙職
  • 民康會遊惠州展身心
  • 炮台變身博物館
  • 基層公職協探望傷病會員
  • 美滿家協體驗樂齡樂活

梁毓森:危品法對居民影響不大

2021-02-27 06:35






    料家居儲存量不超豁免量

    梁毓森:危品法對居民影響不大

    【本報消息】由民眾建澳聯盟主辦、匯賢社承辦的“民眾講壇”昨探討危險品監管制度,出席的消防局長梁毓森表示,相信一般家用石油氣、漂白水、通渠水等不會超出豁免量,認為法例對居民影響不大。

    “民眾講壇”昨下午三時在民眾建澳聯盟禮堂舉行,邀請梁毓森、消防局燃料安全廳長勞杰志、法律輔助處長李寶佳,公用事業關注協會理事長鄭仲輝,大律師麥興業,民眾建澳聯盟理事長李良汪出席。嘉賓圍繞“法案出台諮詢,危險品能否有效監管?”為題作探討。

    中途倉遷至人工島

    梁毓森介紹《危險品監管法律制度》諮詢文本相關內容,指出新法目的是推動全民參與危險品監管工作,共同承擔社會責任,解決現時部分危險品散落社區情況,統一管理危險品,能更有效保護居民生命、財產及環境安全。自一月廿三日起展開為期四十五天的公開諮詢,以及多場諮詢會,最後一場將於今日舉行。諮詢中收到大部分意見均十分認同制定《危險品監管法律制度》具必要性及迫切性。大部分市民關注危險品運輸、人員培訓、宣傳教育工作、家居危險品的豁免量等相關問題。

    另外,未來因應青茂口岸及青洲區內各項目落成,區內人流、車流亦會大增,現已和有關部門協調達成一致,會將青洲中途倉搬到港珠澳大橋人工島。有關石油氣儲存量問題,倘若在巡查時發現違規,會即時勸喻,並馬上聯絡相關供應商將之搬走。

    加強宣傳使民識法

    鄭仲輝表示,新法出台後,很多涉及危險品使用的中小企或業界人士成為被監管人,由於法律仍未普及,加上業界長期缺乏統一監管,難免令人擔心將來難以滿足法律監管要求,致使有業界走向灰色地帶,存在安全隱患。認為政府制定法律時“不要管得太死”,應擴大法律範圍,加強監管灰色地帶。另外,指出文本對天然氣涉足很少,認為要有所着墨。

    麥興業指危險品與樓宇防火規章相輔相成,現行法律懲罰較嚴,不少有儲存危險品的中小企未必清楚相關罰則,應加強宣傳以熟悉危險品規章及配合法律制度。

    李良汪冀當局做好各項安全系數評估,包括存放危險品倉庫的危險性,以及規劃運輸路線及加強作業過程中的培訓。又建議提升社區消防安全主任對危險品認識,同時把業界納入社區消防安全機制,以點帶面向居民普及危險品的儲存和使用等相關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