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期維修保養樓宇,確保樓宇使用及居住安全,是業主必須承擔的責任和義務。為推動業主做好樓宇日常管理及維修,特區政府早年設立的樓宇維修基金,並先後推出多項資助計劃。房局屋資料顯示,維修基金五個計劃去年共批出三百五十六宗申請,涉及超過三百幢樓宇,資助金額逾三千五百萬元,當中低層樓宇共同設施維修臨時資助計劃批出二百二十二宗,資助金額二千三百多萬元。截至去年七月底,透過樓宇維修基金資助成立的管理機關,以及開展樓宇檢測維修的個案累計有四千三百多宗,資助金額共四億三千多萬元;四百個管理機關透過房局協助成立並仍然有效運作。
樓宇的恆常維護,關係到市民的居住環境以至生命和財產安全,倘樓宇長期缺乏必要的維修保養,便會因日久失修出現樓宇外牆飾面剝落、窗戶或冷氣機支架鬆脫,以及機電設備、供排水設施等常見的老化問題,除降低樓宇質素外,亦對住戶和公眾構成衛生和消防等安全隱患,故樓宇業權人有義務承擔樓宇保養工作。根據《分層建築物共同部份的管理法律制度》規定,建築物的業權人有承擔樓宇之保存、使用及安全方面之責任。另按現行的《都市建築總章程》規定,業權人須每隔五年對樓宇進行保養及維修。除定期進行恆常維修保養外,更須主動關注樓宇的各項設施狀況,包括檢查門窗、外牆附加物、外牆飾面等是否穩固及安全,一旦發現鬆脫等或失修狀況,應儘快聘請合資格人士進行必要的維修。
業權人有維修義務
工務局呼籲市民主動關注樓宇的安全狀況,定期聘請合資格人士做好檢查及維修工作,及時消除安全及衛生隱患,以免因失修導致他人生命及財物損失而須負上法律責任。為方便業權人聘請合資格人士對樓宇進行檢驗及開展維修工作,土地工務運輸局近年簡化了樓宇維修保養工程申請的行政手續,透過規範化的申請表格,清楚列出申請人需要遞交的文件,並且提供工程說明書範本,方便小業主填寫和知悉注意事項。此外,為方便市民尋找合資格承辦商,市民可於土地工務運輸局網頁內的公開資料“註冊建築商、公司及技術員”查找合適的已註冊建築商、公司及技術員名單和聯絡資料,以便由相關專業人士協助小業主處理維修保養工作。
工務局一直關注本澳樓宇維修保養情況,並設有恆常的殘舊樓宇巡查機制,對明顯失修個案開立卷宗跟進,並會優先處理涉及安全或公共衛生的個案。為進一步提升居民的維修樓宇意識,房局將會持續透過各種途徑加強市民對樓宇維修保養責任的宣傳,持續呼籲市民主動關注樓宇內外設施設備的檢查及維修,確保樓宇保持良好的使用狀況。
維修基金推動大廈保養 批四千多宗資助逾四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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