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訊】勞工局在回覆議員李靜儀的書面質詢中指出,去年共有三宗在碼頭或船隻發生的僱員墮海死亡事件,其中兩宗經調查後,排除屬法定的工作意外情況,另一宗個案待收集必要證明文件後將送交法院處理。未來將進一步加強職安健宣傳,以及考慮在碼頭範圍內引入職安健制度。
勞工局解釋,過去於內港碼頭和躉船發生的工業意外,大多是人為疏忽所致。過去於內港碼頭和躉船發生的工業意外,大多是人為疏忽所致。故海事及水務局已在2020年8月頒佈第3/2020號告示,對貨運碼頭和船舶安全的操作制定指引,並增加違法的處罰,以規範碼頭和船隻的作業安全。同時也加強對碼頭和躉船的定期及不定期巡查,如發現違規情況,會立即命令停止並開展相應處罰程序。對安全紀錄不良的船舶,還會在其申請准照續期時按需要縮短有效期。
針對碼頭行業常見的職安健問題,勞工局與海事局合作舉辦職安健講座,讓業界及從業員瞭解該行業常見的工作危害,以及應採取的集體及個人保護措施,避免工作意外發生。未來亦會在此基礎上進一步加強職安健宣傳,以及考慮在碼頭範圍內引入職安健制度等。
此外,勞工局為監察外地僱員獲提供的住宿條件是否符合最低衛生及居住條件的規定,於2020年共進行了33次巡查(包括5次躉船巡查)。倘證實僱主違反規定時,必定會依法作出懲處及要求僱主履行其應盡的義務,以保障僱員的合法權益。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