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訊】一名本澳大學生上月3日凌晨駕駛電單車外出期間沒有打開行車燈,在新口岸附近被治安警交通廳警員截停及檢控。該名20多歲譚姓本澳男子其後將告票上傳至網絡社交平台,公開有關警員的編號並在配文中以粗言穢語加以辱罵。警方發現後展開調查,最終成功鎖定其身份,上月16日傳召他前往警局協助調查。譚某承認以此方式宣洩不滿,不料惹禍上身,被警方以侮辱,公開及詆毀罪移送檢察院偵訊。
案發於上月3日凌晨約3時,譚某駕駛電單車外出,行經新口岸孫逸仙大馬路期間被治安警員截停,他因為行車期間沒有打開行車燈而被檢控。警員向其發出告票後離開,但譚某回家後回想事件越發感到不忿,其後將告票拍照上傳至網絡社交平台,並在配文中加插粗言穢語作出辱警行為,同時相關照片中亦清晰顯示了執勤警員的編號。治安警其後收到電郵舉報,指有人公然在網上辱警,經分析及調查發帖文的社交平台帳號,最終成功鎖定目標。上月16日,譚某應傳召前往警局協助調查,他承認以此方式宣洩不滿,案件現時已移交檢察院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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