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
  • 澳廣視新聞
  • 政府消息
  • 濠江日報
  • 澳門日報
  • 力報
  • 新華澳報
  • 正報
  • 華僑報
  • 現代澳門日報
  • 論盡澳門
  • 澳門平台
  • MediaOutReach
  • 美通社
  • EQSGroup
分類
  • 聚合新聞
新聞
  • 環保局舉辦“清潔海灘好Easy”推廣乾淨回收
  • 【展區豐富多元】第十二屆澳門國際旅遊(產業)博覽會擴容迎各地商客
  • 【推動中葡合作平台】2023年葡語國家展商數勝疫前
  • 「2024年澳門國際乒聯男子及女子世界盃 ─ 由銀河娛樂集團呈獻」誕生四強
  • 社工局提醒家長有責任為子女提供適切照顧
  • 教青局頒發青年義工獎項 鼓勵青年積極參與社會工作
  • 衛生局接獲1例創傷弧菌感染報告
  • 衛生局接獲5宗流感樣疾病群集性感染報告
  • 體育館大馬路及觀光塔街一帶分別於4月21及22日封閉交通
  • 澳大成功孵化逾50間初創企業
  • 佐貝伊德之上──中國澳門作品展 於威尼斯國際藝術雙年展揭幕
  • 4‧23澳門全城共讀日 快閃閱讀活動即將登場
  • 市政署呼籲市民檢查冷氣機 預防滴水影響環境
  • 《二零二三/二零二四學校年度廣東省學校就讀學生學費津貼及學習用品津貼》 接受申請
  • 澳門樂團《致敬拉赫曼尼諾夫》下周六上演 匈牙利指揮家法國女鋼琴家聯袂獻藝
  • 消委會與葡食品和經濟安全局工作會議取得成果
  • 國家發展取得新成就 復興偉業開啟新征程
  • 【促社區經濟】旅遊局4月資助活動 海陸漫遊澳門
  • 澳大與港中大合辦幹細胞和再生醫學研討會
  • 【葡語國家全面睇】展示館進一步豐富9個葡語國家產品 館內融合產品、服務、活動場地 促中葡經貿合作

未與配偶共同居住和生活 終院維持不續居留許可的決定

2021-03-15 17:35

上訴人甲於2012年6月15日以家庭團聚為依據獲批在澳的居留許可。其後,甲於2017年5月12日提出居留許可的續期申請,但基於甲與其配偶之年齡差異及夫妻二人於最近兩年沒有任何共同進/出境紀錄,行政當局對彼等之婚姻關係存疑,故對二人展開調查。經調查後,得悉甲所申報的居所只有其配偶與女兒居住,並未發現甲與配偶共同居住及生活的跡象,同時其配偶亦表示二人已分開居住。因此,保安司司長於2019年2月1日作出批示,不批准甲所提出的居留許可續期的申請。

上訴人針對上述批示向中級法院提起司法上訴。中級法院透過2020年6月11日的合議庭裁判裁定司法上訴敗訴。上訴人仍不服,向終審法院提起上訴,認為中級法院裁判在理解和適用法律方面存在錯誤。

終院合議庭認為,如果行政當局批准上訴人在澳居留的目的為上訴人與其配偶團聚,但事實上上訴人並未與其配偶一起共同居住和生活,亦沒有為此提出任何可予考慮的理由,那麼批准上訴人提出的續期申請以便其繼續在澳門居留已經失去本來的意義,因為在臨時居留期間,行政當局批准居留的目的(即家庭團聚)理應持續存在。如果該目的已不復存在,則行政當局應否決上訴人在澳居留許可的續期申請。

另一方面,雖然上訴人與其配偶之間的婚姻關係仍然存在,從法律上來看兩人之間仍存在親屬關係,但這個事實並不必然導致其續期申請獲得批准,原因在於第4/2003號法律第9條第2款(五)項所指的“利害關係人與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的親屬關係”僅為須考慮的因素之一,即使上訴人與其配偶之間的婚姻關係並未解除,行政當局完全可以以缺乏共同居住和生活為理由,基於有關批准上訴人在澳居留的目的之考慮而作出不批准居留許可續期申請的決定。

綜上所述,終審法院合議庭裁定上訴敗訴。

參閱終審法院第179/2020號案的合議庭裁判。

政府消息新聞



關注CyberC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