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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要堅持改革初衷又要耐心疏導解釋

2021-03-17 04:24
  果如事前所料,澳門特區政府推出的「二零二一保就業、穩經濟、顧民生計劃」,社會反應呈現兩極。正面的反應,主要是來自工商界社團和經濟領域的專業學術人士,負面反應則主要是來自失業工人或所謂「放無薪假者」,以及部分有意爭取連任的立法會議員,及正在部署參加立法會選舉的社會人士。而且,無論是反對派還是建制派,都難得地「異口同聲」。
  當然,立法會議員或是有意參選者,由於其本身就是立法者或自認為有機會可以晉身立法者,守法的自我意識較高,而且也可能擔心表現過激將會導致被「DQ」,因而他們還是停留在口頭宣示訴求的層面。而某些受到「港區國安法」震懾而沉寂了一段時間的「激進派」,卻忍不住了,意圖利用此「難得機會」,在網絡社交工具上張貼好幾個貼子,號召失業工人及「放無薪假者」五月一日上街遊行抗議。即使是屬於「惡作劇」、「鬧著玩」,這個動向都應該引發高度警惕。畢竟,以回歸以來的幾場「失業工人」在五一國際勞動節釀成暴力事件的遊行抗議活動看,這些人的情緒是極為容易煽動起來的,而且在遊行的過程中也是不願按照警方的路線安排行進,而且也往往是激發為暴力對抗事件的。雖然不像香港的暴力街頭活動那樣充滿政治性,而只是提出非政治性的訴求,但也足以影響澳門特區的社會安全,而且也授予「唱衰一國兩制」的國際反對勢力「相罵本」。因此,必須將此不利於穩定的因素,掐滅在萌芽階段。
  其實,特區政府在本輪經援措施中,摒棄發放消費卡的做法,改為採用電子消費優惠的方式,並將受惠對象擴至外僱及在澳的外地大學生,這本身就是賀一誠在競選第五任行政長官時,其參選政綱《協同奮進,變革創新》所揭櫫的「變革創新」精神的具體落實體現。那就是將其功能為以促進消費為目的,但也可作為社會救濟工具之用的消費卡,改革為透過杠杆原理,不但可以達到促進消費及社會救濟之目的,而且更可實現基于凱因斯經濟學中的乘數效應,在鼓勵全民踴躍及早消費、多次流通的促銷作用下,激發民衆消費潜力拉動消費增長,發揮「四兩撥千斤」的乘數效應,實現聚人氣、强信心、提振消費的目標,消費者可以有實實在在的獲得感,也能幫扶受疫情影響嚴重的行業發展。而在特區政府而言,更是可以達到期望的乘數效益,在居民自己也需拿出現金消費的前提下,政府加以津貼,使得消費金額放大好幾倍,市場就有了更多的金流,產生比只是單純發放消費卡更佳的經濟效益。
  實際上,直接發放消費卡的做法,雖然也能起到一定的積極作用,但卻會促使居民形成一種「飯來張口」的「奉旨」心態,好像政府就是應當發放具有性質的賑濟工具的,而且「一毫也不能少」,少了就是「倒退」。而政府也因此而墮入了懶政,只圖以簡單的「派錢」來解決一切社會問題,治標而不治本,而沒有考慮從根本上解決問題。今次部分人的反彈反應,就是這種簡單化懶政思維的惡果。賀一誠及其經濟團隊政府總結經驗,吸取教訓,參考內地和台灣地區的先進經驗,重振賀一誠揭櫫的「變革創新」思維,將「福利型」的消費卡晉升為其「2.0版」的電子消費優惠的方式,不但可以繼續發揮其「福利型」的作用,而且還能進一步促進經濟「內循環」發展,拉動內需,經濟,真正做到「保就業、穩經濟、顧民生」。作為愛國愛澳的從政人員,應當給予熱烈的支持,而不是背道而馳唱反調。
  唱反調者的其中一個音調,批評電子消費優惠方式,是居民必須先行以自己的金錢消費,才能享受優惠;但現在不少人處於失業或「放無薪假」狀態,根本就無錢「先行消費」。但他們可能忽略了,組成這第三輪經援措施的四大措施,第一項就是「提前發放現金分享」,永久居民一萬元,非永久居民六千元。這項措施提前到四月間發放,與電子消費優惠方式同步甚至還要早些,這本身就是要以現金分享來作為居民享受的「啟動資金」。因此,那種「沒有錢,如何能消費」之說,是站不住腳的,特區政府早就考慮到了這個問題,為所有居民設身置地地安排到了。
  從長遠來看,電子消費優惠方式的後續效應也是具有正面意義的。那就是以電子消費優惠方式為契機,促進中小微企業向數字化轉型,以及促使澳門居民的消費模式向「一機在手,走遍全澳」發展。目前,內地城鄉的數字化建設日新月異,當地居民上街消費已經不用攜帶錢包,甚至不用銀行卡,拿著一個手機就可「刷卡」付款。澳門則是嚴重落後了。雖然特區政府曾經有過建設智慧城市的計劃,也曾與馬雲簽署了合作協議,但遺憾進展不大。透過這個電子消費優惠方式的實施,將促使本澳中小微企實現線下線上共營,並在數字基建的過程中,也將會產生更多新的崗位、新的就業,值得期待。
  但有人對此大作文章,指出就是前兩次消費卡都是不記名;今次則籍著電子消費優惠方式實施實名制,因而質疑是否要套取居民的隱私?也是湊巧,就在特區政府舉行「二零二一保就業、穩經濟、顧民生計劃」新聞發佈會的同一天,政策研究和區域發展局局長張作文在行政長官賀一誠監誓下宣誓就職。據葡文媒體《今日澳門》報道,張作文表示當局會視乎本澳現況,研究引入或自行實施社會信用評分系統。因而有人「見到風就是雨」,聲稱電子消費優惠計劃是爲實行信用評分系統鋪路,特區政府意圖侵犯居民的私隱。
  這就像前幾年,當特區政府決定在公共場所的治安盲區安裝「天眼」時,也有「意見領袖」抨擊「侵犯市民私隱」一樣。但在警方耐心解釋,並也注意在選擇安裝點避免有「侵犯市民私隱」之嫌之下,居民們也就逐漸適應了下來。應當說,在去年因受疫情影響而經濟情況很差,居民們擔心又像回歸前夕那樣治安混亂,但實質上卻是治安很好,這除了是警隊人員充分發揮主人翁精神,做好居民們的「保姆」之外,就是「天眼」在發揮作用,即使是發生案件也很快就破案,並對有潛在作案心理者充分發揮了震懾力。
  青山擋不住,畢竟東流去。一切改革措施在開始時是遭受質疑及阻擋壓力的,但終究還是歷史潮流浩浩蕩盪,勢不可擋。其實,就如按照「天眼」那樣,自己不做虧心事,又何足懼哉?同樣,倘是自信社會信用滿滿,沒有失信行為,又何必要擔心實行實名制,以至是實施社會信用評分系統?
  當然,對於居民們對電子消費優惠方式較為複雜的批評,特區政府也不能輕忽之,更不能否定其具有一定的正當性。因此,應當充分發揮基層社團的作用,甚至是親自上門,利用一切宣傳工具,做好疏導解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