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電台消息) 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表示,政府將於今年 (2021年) 內制訂行政法規,解決道路重覆開挖及工期延誤等問題。法規將訂定協調機制,政府在接收涉及公用事業及私人的道路工程申請後,會公開獲批准工程的施工時間和地點,讓需要在相同或鄰近地方施工的私人實體在期限內提出申請。 法規亦將規定只有符合項目清單的道路工程,才可獲發工程准照,竣工後 3年內相同地點不可再施工;公用事業機構須在期限內完工,否則須支付延期費用;工程對交通的影響將是訂定工程期限重要考慮因素。 張永春在立法會回應議員崔世平口頭質詢時稱,希望透過行政法規完善規範道路工程,以及起到公示效力,讓大家“搭單跟住做”。 (李美琪 梁舒婷) 發佈時間:2021-03-29 20:47:37 ---------------------------------------------- 點擊連結(HTTPS://T.ME/TDMMACAUNEWS)馬上訂閱《TDM澳廣視新聞》TG頻道,掌握最新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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