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警察局持續打擊的士違規
【本報訊】《輕型出租汽車客運法律制度》俗稱“的士法”的生效至今已接近兩年,的士違規現象大有改善。今年首兩個月,治安警共錄得的士違規行為共三十二宗,其中包括濫收車資零宗以及拒載兩宗。警方呼籲的士業界保持守法意識,乘客亦應遵守法律所規定之責任及義務,共同維護澳門旅遊城市形象。
治安警表示,局方一直持續不定時、不定點派警員到本澳各區進行巡查及打擊違規工作,市民普遍認同現時的士違規現象得到大大改善。數據顯示,今年一月至二月份治安警察局共錄得的士違規行為共三十二宗,其中包括濫收車資零宗以及拒載兩宗,此外,還包括“議價”、“拒絕運載乘客到目的地”、“未將乘客遺留物品通知及送交治安警察局”、“無適當展示的士駕駛員證”、“載客時以不適當或不合法的車速行駛”、“錶旗蓋下時上客”以及“無啟動計費載客或完成行程無停止計費”等三十宗其它違法行為。
由此可見,在“的士法”的生效及警方持續執法下,的士違規情況與從前相比明顯有大幅下降跡象,對打擊的士違規行為倍見成效,同時市民投訴及舉報的士違規數字亦大幅下降,但的士違規情況仍然存在,長遠而言仍需的士司機及乘客互相尊重及彼此守法,才能保障雙方的合法權益。
警方呼籲的士業界須遵守有關法律之規定運載乘客,保持應有的職業操守及守法意識,避免違反“的士法”,乘客亦應遵守法律所規定之責任及義務,共同維護澳門國際旅遊城市的良好形象。
的士違規大有改善 首兩月零宗濫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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