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屆立法會選舉今夏舉行,現時選舉程序已開始,選管會忙於約見各大小團體,以至博企,講解競選宣傳及拉票等事宜,重點要大家守法,以確保選舉的公平性。當然,肩負監察政府的傳媒也不例外,亦須要守法行事。所以選管會都要與傳媒見嗰面,提醒業界在選舉進入冷靜期和投票日,傳媒機構應屏蔽、隱藏所有涉及參選組別宣傳成份的網上新聞報導。若構成違法,相關傳媒機構沒在限定時間內向選管會作出合理解釋,不排除交予司法機關跟進。
要求傳媒刪這個、拆呢個,這向來是敏感話題,原因牽涉到言論自由、新聞自由和公眾知情權等。選管會言論一出,隨之引起傳媒工作者組織,要求選管會撤回有關誤導性言論。選管會事後強調沒有要求傳媒刪除競選新聞,所指是純競選宣傳。廣告和新聞,傳媒業界一向分得很清,就算以新聞方式出現的廣告,亦會在版面上列明,目的不希望誤導讀者。對於具宣傳成份的報導,相信做嗰個心中有數,出嗰個自有分數。
傳媒提供平台予候選人發聲,反映社會現狀,是一貫做法,既是新聞,亦無可否認能起到一定「宣傳拉票」之效,這點不用多講,只要非白紙黑字叫人支持,就不算是競選宣傳。至於訪問那位候選人,公平與否的問題,相信傳媒從經營方針上自會衡量。而選管會提到過去留意到有個別報章,只刊登某個別候選人的專訪,涉及政綱並要求選民支持。如上述所言,其實報導單一候選人不是問題,若報導涉及宣傳而又在禁止宣傳期間刊出,那除了善意提醒之餘,相信選管會亦懂得依法辦事。
山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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