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訊】日前,巴士公司開展一款增程式電動環保小巴的試行工作,雖然正式營運還需要視乎巴士公司招投標的結果,但事件已引起各方廣泛關注。民眾建澳聯盟副理事長黃飛獅關注本澳智慧交通和綠色交通的持續發展,建議有關各方統籌做好服務角色定位,為市民和旅客提供更優質的巴士服務。
為推動本澳綠色交通的持續發展,特區政府在新巴士合同中加大營運車輛使用環保能源的比率,當中規定2022年1月1日或之前,至少50%行程非跨越嘉樂庇總督大橋的營運大巴及特大巴士須使用環保能源車輛,2024年8月1日或之前,全部營運的大巴和特大巴應使用環保能源車輛。至於中巴和小巴,若市場上有適用於澳門的環保能源車輛,且行程不跨越嘉樂庇總督大橋,則必須使用。
有市民表示,澳門兩家巴士的服務標準存在參差現象,兩家巴士公司在車輛內外質量、內部燈光明暗設計、車內智能功能、舒適感等方面標準各異,而兩間公司負責的路線分工明確,不存在重疊路線,市民沒有選擇,只能“頂硬上”搭乘認為“存有質量瑕疵”的巴士車輛,認為用車體驗存在落差。黃飛獅建議當局統籌巴士公司服務標準,檢視各項服務的提升空間,制定全面實現電動巴士時間表,確保本澳智慧交通的長足發展。另外,建議當局落實提升巴士提供免費 Wi-Fi熱點和隨車充電的覆蓋率,讓乘客可以在巴士上享用便利服務。
對於環保車的定義標準,當局沒有明確指出“環保巴”的定義,現時天然氣、增程型電動、純電動巴士皆可定義為“環保巴”,而近期試行的增程式環保小巴,是在電動巴士的基礎上增加發電機,存在一定的污染風險,顯示了當局充電站不足的事實。黃飛獅建議當局做好巴士用戶體驗的有關調查,結合大數據,統計好本澳環保巴士的實時更新,做好優化服務和充電站的增設有關工作。同時,他建議,有關環保巴通過既定程序後,在正式運營之前,應該增加市民參與試行的階段,增加市民的認可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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