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偵破三宗假結婚拘八人一為公務員
【本報訊】一名本澳公務員涉收取五萬元報酬,與內地女子假結婚後,該名女子再找來其同居男友,與她的胞妹假結婚。治安警接獲舉報調查,拘捕涉案四名假夫妻,案件有待跟進。
被捕的兩名“丈夫”分別姓黃,現年六十二歲,本澳居民,退休人士;姓李,五十四歲,本澳居民,公務員。姊妹“妻子”姓李,分別三十九歲及四十一歲,原是內地人,其中胞姊已取得澳門居民身份證。
案情指,司警前年五月接獲舉報,指有內地女子與本澳男子假結婚,經分析鎖定目標,本月七日先後拘捕涉案的四名男女,帶返警局進一步問話。調查發現,李姓胞姐早在二零零八年,支付五萬元報酬與涉案的李姓公務員於珠海結婚,取得澳門居民身份證後,於一五年離婚。離婚之前,李姓胞姐又與黃某拍拖及同居。至一九年,李姓公務員又應李姓胞姐要求,冒認是她親生子的父親,以便日後在澳辦理其它手續。
此外,李姓胞姐為讓胞妹取得澳門居留權,再安排同居男友黃某與胞妹,於二零一四年假結婚,但至今胞妹仍未取得澳門居民身份證。上述被捕四名男女均承認犯案。警方正進一步調查案件。
另外,治安警早前亦先後偵破兩宗假結婚案,拘捕四名男女。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