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僱員產假期間的報酬
上一集小錦囊提到,只要阿姍在ABC公司任職期間分娩,她便有權享有法定的七十日產假。但是,阿姍的僱主向阿姍表示,七十日產假是有的,但由於阿姍在分娩之日於公司任職未滿一年(還差三十日),所以享受產假期間是沒有任何報酬的。究竟是不是呢?今天會為大家解答。
根據《勞動關係法》的規定,在分娩之日勞動關係已超過一年的女性僱員有權收取產假期間的基本報酬(包括基本工資、家庭津貼、所擔任職務的固有津貼及佣金、雙糧等),但在享受產假期間勞動關係才滿一年的女性僱員,則僅有權收取在勞動關係滿一年後仍享受的產假期間的基本報酬。
按照上述規定,由於阿姍在分娩之日,還有三十日才在ABC公司任職滿一年,所以她享有的七十日產假中,前三十日是沒有基本報酬的,只有接着的四十日產假她才可以收取基本報酬。
請注意,在產假期間的報酬,僱主必須按女性僱員在正常工作的情況下以相同的期間及方式支付。此外,如果僱主不履行於產假期間支付報酬的義務,屬於刑事的輕微違反行為,將按違法行為所涉及的每一僱員,向僱主科處一萬至二萬五千澳門元的罰金。
註:本文內容主要參閱第七/二○○八號法律《勞動關係法》第五十五條、第五十九條及第八十五條的規定。
(法務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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