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良版電子消費優惠五千啟動金及折扣額
政府公佈“電子消費優惠計劃優化方案”
政府上月公佈推出五十億元“電子消費優惠計劃方案”後,即遭坊間“鬧爆”,市民普遍反對需要先消費才可得到折扣優惠。故政府因應民意作出調整,並於上周再次公佈改良版本。
所有居民可獲發放五千元啟動金及三千元消費立減額,居民可選擇一個本澳移動支付機構的手機錢包或去年的電子消費卡任一方式收取優惠款項,於六月至十二月可以使用,涉及預算五十八億八千萬元。遺失的消費卡可以報失補領,亦會於全澳各區設逾百個地點為消費卡充值。
居民如果使用“移動支付”收取款項,可選擇現時本澳流通的八種手機支付工具,以其中一種登記及接收電子消費優惠。當系統接到登記後會核實並通知登記人,經金管局核實後便完成登記。選取移動支付工具,在使用期開始時戶口即自動注入款項。
若居民選取電子消費卡收取消費優惠,則須在指定期間拍卡充值,但消費卡內餘額必須為“零”。根據當局的資料,在去年第二輪消費補貼計劃過後,大部份消費卡再無充值。
未成年人將由父母代領,且可選擇轉移到父母的手機錢包內,但需到銀行及支付機構辦理核實,亦可選擇採用電子消費卡。若未成年人的啟動金及消費立減額注入父母的手機錢包內,每日使用上限可以疊加。以兩人為例,即啟動金每日使用上限為六百元。
經濟財政司司長李偉農表示,電子消費優惠計劃公佈後社會有不同意見,政府對此高度重視,經財範疇團隊聽取意見後,以“政府補貼、消費立減、全民受惠”為改良原則,參照去年電子消費卡模式得出優化方案。
消費立減全程自動化,移動支付或電子消費卡的收據會顯示每次消費記錄和剩餘總額(啟動金及立減額)。居民於五月開始透過互聯網登記,使用期由六月至十二月,具體時間會再作公佈。當局會開設專題網頁及製作視頻、圖文包及問題集,舉辦講解會等讓居民清楚使用方法。
符合資格的澳門居民可享用五千元啟動金,規則與去年消費補貼計劃的使用方式基本一致,每日上限三百元。政府會提供三千元立減額,以七五折立減優惠。啟動金及立減額使用限制與去年的消費卡一樣,不得兌換現金,亦不得用於繳付水電費、博彩場所、境外旅遊服務、醫療服務、銀行、金融機構及當押舖等法規訂定的特定場所或用途,也不能用於“淘寶”等境外消費活動。
使用整筆五千元啟動金可得到一千六百六十六點七元的消費立減優惠,若想“用盡”餘下的一千三百三十三點三元消費立減優惠,居民則需要自行充值。經計算如想用盡餘下的一千三百餘元消費立減優惠,居民需自行再充值四千元於日常消費。
優化方案不包括非澳門居民。李偉農表示,今次將資源集中於本澳居民身上,希望讓計劃先行,為居民生活減負,亦為市場注入現金流,改善無薪假及就業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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