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男女涉拾遺不報法辦
【本報消息】兩名本地男女早前分別涉嫌拾獲他人的手提電話據爲己有,日前先後被治安警拘捕,同被落案控以“拾遺不報”罪。兩案已移送檢察院偵辦。
一名本地女子早前到治安警報案,指她在永寧街遺失一部手提電話,曾多次致電自己的手提電話也沒有人接聽,懷疑遭人拾獲據為己有,損失一萬三千澳門元。
治安警經調查,根據“天眼”系統鎖定一名涉案六十餘歲女子為目標疑人,日前傳召該女子到警區調查。經查問,有人供認因一時貪心犯案,供稱事後因該手提電話一直在響,故將之丟棄。
另外,一名本地女子亦到治安警報案,指她早前帶孫女到祐漢公園玩耍時,將一部價值一千九百澳門元的手提電話放在公園舞台上便離開與孫女玩耍,之後欲離開時發現手提電話不翼而飛,懷疑遭人拾去據為己有。
治安警經調查,並透過“天眼”系統鎖定一名涉案五十餘歲本地男子為犯案者。警員日前在黑沙環第一街一住宅單位將其拘捕。經查問,有人供稱因貪心犯案,贓物事後藏在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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