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都市建築法律制度法案正在審議中,立法會小組委員會關注已完成多時的違法工程拆卸問題,政府重申會視實際情況按輕重緩急處理,至於若拆卸費用未能識別工程所有人,則需要由業主承擔,若最終未能尋得責任人或會由大廈業主共同承擔。
立法會第二常設委員會昨日繼續細則性討論都市建築法律制度法案,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列席會議。會上關注到違法工程拆卸,委員會主席陳澤武稱,本澳已完成的違法工程非常多,例如天台屋、花籠,問及法律通過後的處理方法,政府重申會視實際情況按輕重緩急處理,若具危險性、衛生問題會加快處理,至於若拆卸費用未能識別工程所有人,則需要由業主承擔,若最終未能尋得責任人或會由大廈業主共同承擔。
法案建議引入斷水斷電措施,陳澤武引述政府重申為最後手段,事前會經過很多程序,同時會有三天的通知期,政府認為時間足夠。
政府應對天台屋花籠 違建按輕重緩急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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