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境前廿八日曾赴尼巴
須隔離四星期醫學觀察
【本報訊】因應尼泊爾和巴西地區疫情變化,自今日零時起,所有在入境澳門前二十八天曾經到過尼泊爾或巴西的入境人士,須按照衛生當局的要求在指定地點接受二十八天醫學觀察,完成後毋需再進行自我健康管理。
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應變協調中心宣佈,因應以下地區的疫情變化,根據《傳染病防治法》規定,自今年四月二十六日零時起,所有在入境前二十八天曾經到過尼泊爾或巴西的入境人士,須按照衛生當局的要求在指定地點接受二十八天醫學觀察,完成後毋需再進行自我健康管理。
協調中心表示,此措施亦適用於已入境但未完成醫學觀察人士。違反者除可能依法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外,尚可被採取強制隔離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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