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2021年4月27日)本辦發出題為《夫妻聲請兩願離婚被駁回 上訴中院獲勝訴》的新聞稿,當中第一段內容存有筆誤,現更正如下:
原文為:“……2000年,兩人向法庭提交兩願離婚之聲請。……”
應改為:“……2020年,兩人向法庭提交兩願離婚之聲請。……”
特此聲明。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