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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的」收回佣亂象重現 法律界促加重罰則 修法規管

2021-04-28 21:01








今年2月,有人疑因食店回佣問題,一度「吹雞」召喚10名的士司機踩場。(資料圖片)
律師蔣斯雅表示,的士收受桑拿餐廳等回佣,力推旅客光顧特定場,當中引發不公平競爭,有關行為涉及觸犯私賄法。(劉凱輝攝)
有意見認為,收回佣現象會破壞澳門的城市形象,但對於受疫情影響生計的的士司機來說,似乎沒有太多選擇。(資料圖片)

本澳的士界有一「潛規則」,司機每接載一客人到食肆、桑拿浴室等場所,可獲300元「回佣」,早前有的士司機接載三客人到一食肆,但店東拒付「回佣」,的哥召喚十名同行「踩場」,食肆內設施被破壞,損失達40,000元,警方其後以「加重毀損」罪拘捕其中兩名涉案的士司機,案件已移送法辦。有關事件再次引起社會熱議,的士司機收受「回佣」是否合法?抑或是業內人士所言疫情下旅客大減,司機收「回佣」情有可原?【本報記者劉凱輝、陳宇東報道】

律師蔣斯雅接受本報訪問時表示,的士司機收受食肆、桑拿浴室等場所提供的回佣,力推旅客光顧特定場所問題存在多年,當中引發不公平競爭,且因應具體個案更可能涉及觸犯第19/2009號《法律預防及遏止私營部門賄賂》(私賄法)。然而,現時欠缺法定前提及執法難問題,尤其未有將禁止的士司機收受回佣為場所攬客納入第3/2019號法律《輕型出租汽車客運法律制度》(俗稱新的士法),使執法部門無法可依。

另一方面,「私賄法」適用的前提是「私營部門實體」、「從事職務的人」及「違背職務上的義務」等,這裡就存在著兩個盲點:非處於受僱關係者/自由職業者不受「私賄法」約束,換言之,即便同為提供公共運輸業的商業活動者,受僱於電召的士的司機得受私賄法約束,但自僱的士司機卻「無王管」;「違背職務上的義務」,但的士法未有訂明這個義務,除非顧用合同中有相關義務。

法律界促加重罰則

蔣斯雅稱,相對於整個娛樂旅遊產業形象而言,收佣招攬客人的犯罪成本相對較低,值得當局考慮調升罰則幅度。至於現時「私賄法中的受賄者可被判處最高一年徒刑或科罰金,行賄者處最高六個月徒刑或科罰金。她稱,現時法律上沒有明確就回佣問題進行規管,相對比較遺憾,建議應該引入其他機制,例如扣分或再重刑的「釘牌」機制等,才能有效處理回佣問題。

前社區警務聯絡主任陳德勝接受本報訪問時表示,特區政府有責任就的士非法「收回佣」問題立法,以往亦有議員曾在立法會提出要修法杜絕,也有商家認為對循正規途徑經營商舖極之不利,亦不應鼓吹以此方式吸客。

食肆「人頭費」300 桑拿高達1,200

哪些地區食肆或店舖會較常向的士司機提供「回佣」?陳德勝指,大多數會是旅遊區店舖,如果是做本地人生意舖頭,根本沒有此需要。他又透露,其實有食店以「人頭費」300元作「回佣」已不是今天的事,據他所知,有桑拿浴室更出到600元一個,甚至最高峰時更有店家開出1,200元一個的天價。陳德勝稱,若一程車上是有三至四個客人,一晚有兩至三車,一晚已可有上萬元「落袋」,形容有關店舖做法可謂是以本傷人!他更透露,幾年前「最風光」時,部分的士司機甚至可以月入高達十幾、20萬元,比公務員甚至局長級別更高。

缺監管 不良做法影響城市形象

至於監管方面,陳德勝表示,目前是有公司經營的電召的士才受監管,而以個人牌照自由經營的「黑的」則不受規管,他對此表示不認同。他解釋,因為法例應是針對個人行為而定,而並非只針對公司,且有關做法更是影響到整個澳門的城市形象,更甚是影響到整個特區政府的聲譽。

餐飲業:回佣影響店舖口碑 非長遠之計

澳門餐飲業聯合商會理事長李汝榮接受本報訪問時表示,他認為有關情況在飲食業界並不普遍,但在早幾年的確曾聽聞部分食肆會這樣做(給回佣的士司機),但亦不常見。他指出,因有關做法亦並非長遠之計,若食店要靠回佣才有客人,亦會影響到店舖本身的口碑及信譽等。他認為,有關事件只屬個別情況,同時自的士車廂中加裝了相關監控設備後,司機的服務質素亦較以往有很大改善。

疫後生意跌 司機指情有可原

駕駛的士超過六年的司機阿德(化名)受訪時表示,只要不是強迫收回佣,「店舖肯給、司機肯收」都算是情有可原。他更比喻成廣告費,只不過廣告賣在的士行業上。

阿德透露桑拿店的潛規則,如司機接送客人到指定桑拿,客人進去消費,「開儲物櫃、除衫沖涼」,的士司機便可得到人頭計回佣,過去佣金額不定,市道差的時候少至80元(每名客人),市道好的時候多至800元也有。他直言「價高者得」,的士司機都會選擇送客人到回佣高的桑拿店。惟他坦言,疫情前,一晚(回佣)收入3,000至4,000元亦不難見,現時遊客幾乎絕跡,好景不常下已經收入大減。

的士司機阿德形容,收回佣其實就像是收廣告費。(古金元攝)
的士生意仍處寒冬期 業界形容吊緊鹽水

的士資訊會會長陳榮祥受訪時形容業界「吊鹽水」,生意未達過往一半,比當年「沙士」慘淡,希望政府能提供適當扶持。陳榮祥稱,由於遊客數量大減,的士生意仍處於寒冬期,司機收入平均每月6,000到10,000元左右,每台的士正常營運每天分日夜兩更車,有司機為生活被迫將的士每天兩更車改為一更車,車主亦非常困難,將正常車租減半吸引司機的士,特別是有八年牌的士車主,向銀行貸款以正常租金計算,不但沒有錢賺還要虧本,每月亦要供款給銀行,很需要得到政府援助。

三成司機轉行 四成觀望

陳榮祥透露,現時30%正職司機已轉行做建築、裝修、送貨和外賣司機等,40%則等待轉行,其餘30%由於年紀在50歲以上想轉行無人請,他稱的士行業長此下去連外勞也不會入行,希望政府幫助業界渡過難關。包括將八年的士牌照延長半年,永久牌的士延長套車半年;為讓更多市民搭的士,政府可像優惠市民坐巴士般,可以提供百分之十優惠市民搭的士,或讓市民用消費卡搭的士等。同時,他亦建議給予司機燃油費補貼,如每一台的士每月補貼燃油費1,000元等。 (編輯:李世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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