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訊】立法會全體會議昨日緊急通過《2021年財政年度預算案》修訂案,多位議員關注橫琴口岸澳方口岸追加建築費用8億6千4百萬澳門元預算開支。對此,財政局局長容光亮解釋,橫琴口岸是分為兩個階段興建,由於橫琴要求計算第一階段費用時採用“利隨本清”的利息計算方法,特區政府認為對澳方不公平,正與橫琴方面磋商。雙方同意在未達成共識前,特區政府需按實際施工進度分期支付建造費用,不計算利息,因此,支付計劃出現改變,根據橫琴提供的支付計劃,特區政府今年需支付11.2億元,因此需要追加預算。
容光亮表示,橫琴口岸澳方口岸區的興建,除了口岸區外,還有輕軌預留區,工程會分兩階段建造,總共工程費用預計超過27億。特區政府本年度最初預算的2.55億元原用作支付第一階段建築費尾款,但參照橫琴口岸澳方口岸區及相關區物業使用協議,第一階段支付去年移交物業的建造費是分兩期支付,首期支付的建造費是預算的八成,已在去年12月底向珠海方支付10.54億人民幣,尾款兩成需待橫琴方提供實際結算金額才能支付。有關款額已聘請工程監理公司,因應橫琴方提供的數據核實後才會支款。由於橫琴要求計算第一階段費用時採用“利隨本清”的利息計算方法,即橫琴收到費用後才停止計息,特區政府認為這對澳方不公平,故與橫琴磋商有關利息支付問題。在未達共識前,為減少利息開支,雙方同意在第二階段物業建造費用不計算利息,但橫琴要求分段建好時即時支付費用。因此,按照協議規定,第二階段物業建造費按照實際施工進度分期支付,並且不再計算利息,故導致今年支付計劃有所改變。根據橫琴方在今年一月提供的支付計劃,今年需支付第一階段的尾數3.96億元人民幣,第二階段估計可完成工程的費用為4.66億人民幣,,合共11.2億澳門元,故需追加8.64億澳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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