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電台消息) 立法會第一常設委員會繼續討論公共街市管理制度法案。委員會主席何潤生表示,政府提交的新文本吸納了委員會意見,街市攤販亦可提出續約,市政署和攤販雙方都可於約滿前 90天至 180天內提出續約,否則收回街市攤位。原文本是市政署要在約滿前 90天提出續約。 列席的政府代表稱,市政署會在租約期滿前聯絡攤販,提示合同到期時間,若攤販遵守義務,基本上可以續約。何潤生稱,政府亦接納委員會意見,清晰公共街市定義。新文本建議公共街市是供公眾購買鮮活食品,以及其他日常生活食品、用品和服務的場所,委員會普遍認同。(李惠珊 黃翠婷) 發佈時間:2021-05-06 16:24:09 ---------------------------------------------- 點擊連結(HTTPS://T.ME/TDMMACAUNEWS)馬上訂閱《TDM澳廣視新聞》TG頻道,掌握最新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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