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夠秤用假證入娛樂場
內地男偽造文件罪成囚九月
【本報消息】一名內地未成年男子涉用偽證進入娛樂場,其於初級法院的供詞選擇緘默。合議庭裁定,被告一項偽造具特別價值文件罪成,判囚九個月,緩刑兩年,並設不可進入娛樂場的附加刑。
緩刑兩年
被告胡X鵬,男,內地人,缺席庭審,報稱保安員,涉一項偽造具特別價值文件罪。
案情透露,胡X鵬當時涉持偽造的內地往來澳門通行證,打算用作進入澳門娛樂場。由於證件上的出生日期顯示其逾二十一歲,但胡X鵬的樣子不像相關年齡,最終被人發現。
法官於宣判時指出,被告的供詞選擇緘默。經過調查,發現胡X鵬所持有的證件為偽造的通行證,當中證件的出生日期、證件號碼均與被告的真實身份資料不符。在警方查問胡X鵬時,其承認指控,並稱該偽證用於進入娛樂場耍樂。經審議後,裁定被告一項偽造具特別價值文件罪成。
量刑方面,由於胡X鵬犯案時未滿十八歲,構成特別減輕情節,裁定判其入獄九個月,緩刑兩年,並設不可進入娛樂場的附加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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