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男醉駕判緩刑禁駕
【本報消息】治安警本月八日破獲兩宗醉駕案件,一名本地商人逆駛被巡邏警員截獲,錄得酒精含量三點○二克;另一名本地酒店市場部員工醉駕自炒,撞路邊石壆及水馬,錄得酒精含量一點九二克。兩人同被判緩刑及定期禁止駕駛。
本月八日凌晨一時四十分,治安警員巡經勞動節大馬路與馬揸度博士大馬路交界期間,發現一輛私家車逆駛,五十八歲王姓男司機滿身酒氣,經酒精呼氣測試,錄得酒精含量三點○二克。王某稱本月七日晚上約十時曾經飲酒,至一時許駕車途經上址期間被截,移交檢察院被判四個月徒刑,緩刑兩年,禁止駕駛兩年半。
同日凌晨三時許,警方接報路氹城蓮花路發生一宗交通意外,警方到場後發現一輛私家車橫亙馬路中央,路邊石壆及水馬被撞倒。調查期間,卅七歲王姓男司機承認開車前曾經飲酒,途經上址不勝酒力自炒。經酒精測試錄得一點五六克,經反證錄得一點九二克,移送檢察院被判三個月徒刑,緩刑兩年,禁止駕駛兩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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