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商帶貨 網紅直播
虛假頗多 陷阱勿墮
網上商機處處,同樣陷阱多多。近年,內地興起網絡直播帶貨平台,加上疫情持續,“網購”自然大行其道。七名本澳居民或看準此“商機”欲分一杯羹,豈料“遇人不淑”,被港女騙徒有機可乘,詐騙各人合共三百六十萬元人民幣。
邀明星刺激銷量
迄今,在網上平台營銷較傳統營銷的最大好處,在於網絡營銷的接觸面廣泛,消費者可以來自世界各地,加上能減省營運成本,“網店”銷售貨品能做到“價廉物美”,廣受營商者及消費者歡迎,同時只需在貨品宣傳上加入話題性,營銷成效更可倍數遞增。
人們持續受疫情影響,減少外出,很多營商者看準此商機,利用網絡直播帶貨平台,邀請明星、知名“網紅”或“KOL”親自在各社交媒體直播帶貨,不論衫褲鞋襪、首飾、玩具或電子產品,甚至新鮮食材,也能透過直播帶貨與消費者互動,大大刺激銷量。
但不論營商者及消費者,尤其消費者均需注意網絡直播帶貨平台陷阱,避免因“衝動消費”而跌入以下陷阱,包括“銷售假貨”,即商家利用明星、知名“網紅”或“KOL”推銷商品,獲取消費者信任,將假貨當真貨賣;“虛假折扣”是商家先調升貨品售價後,再給予消費者折扣,製造減價假象。
貨現瑕疵難追討
“惡意刷單”則是商家外包機構對商品“落單”、購買“粉絲”,製造銷售高的假象,欺騙消費者以為商品好“搶手”而“落單”購買;“售後空洞”則是當消費者在“落單”購買商品後,商家對商品物流及瑕疵等售後服務不予理會,最終令消費者損失及投訴無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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