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地產公司負責人「過橋」
前經紀騙客近十萬租金
被捕稱財困犯案追贓款
【本報訊】一名無業男子疑財困作騙徒,先向客人訛稱可協助租某工廈單位,再借其曾任職的地產公司負責人“過橋”,假裝介紹客人給該公司。地產公司將簽名及蓋印的租賃合約,交該名男子處理,最終騙走客人九萬六千澳門元。司警接報調查拘捕該名男子,其聲稱已輸光騙款。
被捕的男子姓劉,四十歲,本澳居民,現時無業;涉信任濫用送交檢察院處理。
案情指,本月三日,涉案的劉某聯絡其曾任職地產公司的負責人,指有客人想租用青州某工廈單位,但劉某已取消了地產中介執照,故要求該公司幫忙,事成自己只收二千元茶錢,佣金歸地產公司。該公司負責人見有生意,加上劉某是前僱員,信以為真,開出一式三份的租賃合同,簽名及蓋印後,翌(四日)日交劉某協助處理。
劉某其後收取客人九萬六千澳門元租金及訂金,迅即輸光。租客遲遲見無下文,親自到該地產公司查詢,及後再追問劉某始承認私吞款項輸光。該名租客於是帶同劉某到警局自首。司警調查後拘捕劉某,其承認失業及財困而犯案。至於有關的工廈租盤是否存在?有待警方進一步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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