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揭兩男醉駕緩刑停牌
【本報消息】警方近日查車,期間分別揭發兩本地男子涉嫌醉駕,均承認因用膳或消遣期間飲酒,所幸未發生交通意外。兩人被法院判處徒刑及須停牌。
本月七日晚上十時半,警員在林茂海邊大馬路查車期間,截查年約六十三歲何姓本地男子駕駛的電單車,有人滿身酒氣,酒測結果為每升一點二九克,涉嫌醉駕。有人承認當晚七時與友人用膳期間曾飲酒,被法院判處三個月徒刑,緩刑兩年;停牌一年三個月,緩刑一年六個月。
本月九日凌晨四時十三分,警員在孫逸仙大馬路截查年約二十一歲張姓本地男子駕駛的汽車,有人滿身酒氣,酒測結果為每升一點六三克,涉嫌醉駕。有人稱當日凌晨一時許與友人在羅理基博士大馬路某酒吧消遣飲酒,被法院判處四個月十五日徒刑,緩刑兩年;需停牌一年四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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