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署籲業界包製粽子注意食安
【本報消息】市政署訊:本澳不少商戶端午節都會製作粽子應市,市政署提醒經營者須符合食安標準及遵守衛生指引,依法生產及供應食品。市政署將聯同消委會排查及抽檢端午節時令食品,確保食品安全。
多種添加劑禁用
本澳市售粽子款式及餡料多樣,為確保原材料及生產工序符合食品安全與衛生要求,各食品生產經營者須遵守《食品安全法》、《食品中禁用物質清單》及《即食食品微生物含量指引》等規範。現時法律明確禁止在食品生產處理過程中添加蘇丹紅、硼砂及硼酸等物質,或供應及出售含上述禁用物質的食品。使用食品添加劑亦要遵守食安標準及使用原則。一旦發現違法及違規情況,市政署會依法查處。
市政署提醒業界慎選外包裝且直接接觸食品的粽葉,葉片不應帶有刺鼻或異味,亦不應有過於鮮艷翠綠的色澤。使用前最好充分浸泡與清洗,去除不必要的殘餘物或雜質。另應謹慎選擇供應商,保留進出貨單據。備料時要妥善處理各款原材料,製作時按工藝需要,在合理範圍內適當地使用食品添加劑。注意粽子烹煮、冷卻、存放的時間及溫度控制,煮熟的粽子切勿長時間擺放在室溫下。業界可登入食品安全資訊網www.foodsafety.gov.mo或食安資訊手機應用程式中的“業界指引”專頁,瀏覽或下載《製作及售賣粽子的衛生指引》,做好自主食品安全與衛生管理,完善管控每個生產工序。
網購食品受監管
市政署重申,網購食品亦受《食品安全法》監管及約束,本地從事網購、代購食品的經營活動均屬市政署恆常監察範圍。商戶須清晰並確保銷售的食品在生產、包裝、儲存、運輸等環節皆符合法律及衛生要求,保障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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