逸麗業主了解自身權益
【本報消息】逸麗花園業主代表陳政強表示,因應不少業主發現原訂上月召開首次業主大會的議程中部分細節不合理,故現已籌組新籌委會旨為盡快協助業主們召開首次大會。為讓業主更了解自己的權益,邀請房屋局為業主們舉辦講座,約吸引了三、四十名業主出席。
陳政強受訪稱,因應現時逸麗花園由一個聯誼會多年來“代理”業主會,管理大廈共同儲備基金及電訊公司基站置放費等,但當中部分細節並不清晰,業主們都對此抱懷疑。
他又稱,為配合新法即將實施,該廈原訂於上月廿九日應召開首次業主大會,但不少業主發現議程中不少條文都有問題,如毋須召開業主大會通過的情況下,授權管理機關處理大廈每年金額上限不超過一百萬元的共同設施或共同部分維修工程;未有公開招標的情況下,與某物業管理公司簽署三年的管理合約;停車場電單車位每月管理費一百元,但這些車位合法性存疑,加上許多都是外來車輛非業主所擁有,故業主們認為這些條款都不合理,未能成功召開首次業主大會。
他表示,現時部分業主成立了義工隊組成新籌委會,並為讓業主更了解自己的權益,昨日邀請房屋局為業主們舉辦講座,務求盡快爭取能重新召開首次業主大會,約吸引了三、四十名業主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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