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避責瞞警 三人惹官非
過職外僱炒車僱主頂包法辦
【本報消息】本地男商人為包庇外僱過職工作,發生交通意外後為下屬“頂包”。警方在調查期間,兩名外僱否認駕車,涉案商人亦否認冒稱司機,但幾番查問後和盤托出,警方對三名涉案人士落案起訴,移交檢院跟進。
涉案人姓葉,男性,六十歲,澳門居民,報稱商人;第二疑犯姓鄧,男性,四十五歲;第三疑犯姓莫,男性,三十歲,二人均為內地外僱,報稱送貨員。涉嫌坦護他人、逃避責任及過職工作,被移交檢察院跟進。
警方於本月十日下午五時許,巡經路氹蓮花海濱大馬路期間,發現一輛貨車停在路邊,貨車車頭及消防喉損毁,同時於車輛附近發現鄧某及莫某。警員上前了解期間,二人均否認駕車,聲稱早前老闆葉某駕車途經上址期間發生交通意外,隨後葉某離開現場,駕駛一輛私家車到場將貨物運走。兩名外僱到警署接受調查,隨後涉案葉某亦到警署自認是肇事貨車司機,在多番查問下葉某承認頂包,聲稱因莫某“過職開車”,為免背上相關責任,故自認司機為莫某頂包,同車的鄧某則稱意外發生時在車上睡覺,對事件毫不知情。
至於駕車的莫姓男子稱,意外發生後擔心要承擔交通意外責任,故要求老闆頂包。警方以坦護他人罪對葉某及鄧某落案起訴,而莫某則被控逃避責任及過職工作,移交檢察院跟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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