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訊】1名男外僱涉嫌過職工作駕駛貨車送貨,在發生交通意外後隨即著僱主替其頂罪,同車另一名外僱亦向警方隱瞞事實,惟治安警經調查後最終揭露真相。三人分別涉嫌觸犯袒護他人、逃避責任、過職工作等罪,被治安警送交檢察院處理。
3名涉案人士均為男性,第一人姓葉,60歲,澳門居民,報稱為商人;其餘二人均為葉男所僱用,分別姓鄧及姓莫,年齡介乎30至45歲,內地人士,持外地僱員身份認別證,職業為送貨員。
案情顯示,本月10日下午約5時,治安警於巡邏期間在路氹蓮花海濱大馬路一帶發現1輛貨車停靠在路邊,車頭有明顯損毀,懷疑於行駛時撞上路邊的消防喉。警員並發現涉案人士鄧男及莫男當時正站在涉事貨車旁,兩人均否認自己是駕駛者,莫男拒絕交代事發經過,鄧男則聲稱事發時自己正在車上熟睡,對於事發經過全不知情。兩人並聲稱,事發時是由他們的僱主葉男駕駛貨車,至於葉男不在現場的原因,則聲稱是因為他於出事後便已離開,打算駕駛另一輛車回來運走涉事貨車上所載貨物。
在聽取兩人上述說辭後,警員認為事有蹺蹊,遂將兩人帶返警局接受進一步調查。僱主葉男隨後亦趕到警局,聲稱自己才是涉事貨車駕駛者;但在警員多番詢問下,葉男方才承認上述說辭是為了袒護他人,事發時實為莫男在駕駛貨車。莫男隨後亦改口稱自己是因為害怕要承擔巨額賠償才讓僱主“頂包”,惟警方於調查期間發現莫男的職業為送貨員而非司機,並不具備駕駛貨車的合法資格,相信三人是為了隱瞞莫男涉嫌過職工作而作假證,遂將他們一併拘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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