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城市總體規劃草案擬優先考慮在發展年期較長、建築物樓齡較高、生活環境較擁擠的地區開展都市更新,計劃以「北區-2」及「中區-1」為都市更新優先發展區域。其中「北區-2」主要為祐漢、台山區;該區建築物較舊及人口密度較高,故優先推動都更進程。
《重建樓宇稅務優惠制度》、《都市更新暫住房及置換房法律制度》、《澳門都市更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已相繼公佈及生效,但暫住房、重建百分比等都未有定論。現時城市老化日益嚴重,都市更新工作卻進度緩慢,居住在舊城區的市民,他們每天都擔心老化的殘危樓宇會不會突然倒塌,造成人命傷亡。去年六月,立法會專責委員會跟進都更公司的項目規劃和財務狀況時透露,黑沙環新填海區 P地段、「祐漢七幢樓群」和橫琴新街坊共三個項目將以融資方式開展,其中祐漢七幢樓群仍在做前期工作,需待都更法律制度出台及有正式圖則才有預算。也就是說,「祐漢七幢樓群」仍在設計過程中,必須先解決業權問題,然後才能啟動住戶搬遷和清拆行動。
然而,舊城區的私人建築物業權複雜,尤其是康泰、牡丹等「祐漢七幢樓群」,樓齡已超過四十年,業權人變化很大,莫說解決業權,即使是找齊所有的業權人也不容易。都更公司費了九牛二虎之力,從去年至今只聯絡到五成半業主,而且其中5%的業權有問題。調查發現,「祐漢七幢樓群」住戶多為租戶,居於樓群內的業主不足三成,另有部分為空置單位。去年三月,都更公司委託研究團體開展為十個月的「祐漢七幢樓群」調研,涉及約二千五個住宅單位及商舖。研究團體經入戶調查、整理及分析相關數據,本來說在今年首季完成調研報告,結果延至五月七日才公佈。
樓宇重建必然牽涉到各種利益,拆遷、安置或補償先要花去一大筆,重建費用又是一大筆。如果依照現行法律,需要全體小業主百分之百同意才能拆卸重建,那根本行不通。都更公司城市規劃師譚凱欣日前透露,都更公司對「祐漢七幢樓群」擬訂了不少重建方案,現正與其他部門商討,有相對成熟的方案才會公布,公司亦會與其他部門商談其他片區是否要重建的問題。譚凱欣提到,「祐漢七幢樓群」中,都更公司已接洽其中一棟樓群逾七成業主,其他樓群只有四至六成業主聯絡都更公司。調研報告建議,未來重建補償方案中多考慮以置換房處理住宅補償問題,可在澳門半島北區興建相當數量的置換房,向業主提供「鄰區置換」模式。對於有居民提出「樓換樓」的建議,都更公司會交相關部門考慮如何規劃。
調研報告提到九成受訪自住業主支持重建,但只有一成願意負擔重建費用,這就意味著部分小業主可能不肯出錢,最後要由政府「埋單」。都更公司還需考慮這部分小業主不肯出錢的話,重建工作完成後如何「計數」?善豐花園因爆柱而緊急疏散居民、拆卸重建,費用由業主自籌,政府只是墊付緊急安置費用。「祐漢七幢樓群」並非善豐翻版而重建,那就要分析到底是否符合公共利益了。如果可以增加樓宇高度,都更公司得以透過出售單位盈利,即可部分解決甚至全部解決重建費用。否則,以公帑支付重建費——哪怕是一部分,其它舊城區也照辦煮碗的話,衍生的問題相信會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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