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升降設備法律制度》昨日舉行業界諮詢專場。工務局局長陳寶霞指出,現時已登記可從事升降設備業務的三個範疇專業工程師有超過九百位,相信可以滿足市場的需要。有電梯檢驗公司認為需要聘用兩名註冊全職技術指導員及四名全職檢驗員太多;亦有業界關注本澳檢驗公司是否足夠。
工務局公共建築廳技術員陳偉雄指,諮詢文本建議檢驗公司最少聘請六名工程師是參照葡國法例,指導員及檢驗員均須具工程師資格,但會再考慮業界意見。
有業界關注到中小型電梯公司在法律生效後會出現經營壓力,認為不需要強制中小型公司聘請註冊全職維修技術員,可選擇聘用兼職。工務局指可以聘用兼職維修人員,但法例規定要有工程師帶着工作,認為這可令業界向上流動,至於如何聘用全職或兼職的技術人員就由公司決定,工務局又表示,會與勞工局密切溝通,儘量開辦更多課程,培訓工程人員。
陳寶霞在會上介紹,諮詢文本建議將“維修保養”及“檢驗” 分拆由不同的實體負責,亦建議規範兩者股東和技術人員的編制不能重疊,以達到在管理及監察上可以相互獨立。為提升行業專業水平,文本建議對兩個實體的編制作出最低要求,除保養員外,從事上述相關業務都需獲得相應專業資格。
升降機工程師逾九百人 料可滿足日後新法需求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