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訊】議員葉兆佳在議程前發言時表示,有關涉及石油行業和燃氣爐具功率規範的法規滯後,窒礙餐飲等營業場所發展,建議特區政府加快有關修法工作,回應業界提出擴容燃氣爐具功率,以促進能源市場公平發展的訴求。同時希望政府重新檢視和修訂燃料存量法規,按情況分級制定法定儲存量。
葉兆佳表示,據業界反映,現時涉及石油行業的政策和法律法規相對滯後,令本澳餐飲等營業場所如選用石油氣等燃料,要通過政府部門的驗收並不容易,從而影響中小企選用石化燃料的意欲。其中,澳門的燃氣爐具功率受第 26/2002號行政法規《大功率燃氣設備安裝的安全規章》規範,雖然政府在 2009年曾對《規章》進行修訂,但現時已未能符合社會經濟的發展需要。而政府在2018年也再次就《規章》的修訂工作諮詢業界意見,但遲遲未見落實及推行。建議特區政府加快有關修法工作,回應業界提出擴容燃氣爐具功率,以促進能源市場公平發展的訴求,助力中小企業提升經營效能。
另一方面,現時一般商業場所不論面積大小及其實際使用燃料量的多少,法定儲存量為石油氣4罐,輕柴油200升。餐飲業反映法定儲存量根本未能應付日常的經營需要,營業時間內都需要燃料公司到場所作補充,不時出現補充燃料因交通問題未能及時送達,導致用戶斷氣斷油,或商戶被檢控罰款等情況。建議政府重新檢視和修訂燃料存量法規,從地理環境、業務性質、安全條件等多方面綜合考慮,按實際情況分級制定法定儲存量,讓中小企能夠充分利用石化燃料能源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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