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訊】立法會昨日細則性通過《修改十二月十五日第122/84/M號法令〈有關工程、取得財貨及服務的開支制度〉》法案,提升有關公共採購程序的各項門檻金額至六倍。經濟財政司司長李偉農表示,法案生效後會草擬有關公共採購資料對外公佈指引,正構思建立統一公共資訊平台,方便公眾查詢。
負責細則性審議該法案的立法會第一常設委員會主席何潤生在引介時表示,法案建議將各項公共採購程序的門檻金額一律調升至原金額的六倍,該調升幅度政府代表解釋是參照近年本澳消費產品、生產原料、建築材料價格、工資薪酬等變動,經公開諮詢及綜合評估後所得出的結果。委員會對政府與時俱進調升門檻金額表示支持,並在小組會細則性審議過程中要求政府提供相關數據資料,政府提供了本地生產總值、公共財政收支、綜合消費物價指數、與工程直接相關的工人薪酬和建築材料價格指數的統計比較,以顯示該升幅與現時本澳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委員會認為,因應社會經濟的發展情況修訂採購法是社會一直以來的呼聲,政府按實際情況、先易後難立法,從採購程序的門檻金額著手,已踏出修法的第一步,值得肯定。同時希望政府加快第二階段的立法進度,從而對採購法進行全面修訂,切實增強採購程序的透明度,進一步保障公平競爭機制。
多位議員在討論過程中關注政府採購程序的透明度和監督情況,以及第二階段修法的時間表。經濟財政司司長李偉農回應表示,第二階段修法涉及的技術條文不少,如將引入競爭性的談判及新採購模式,爭取明年提案。他又指,採購法第二階段修法將與公產辦擬定的「公共資本企業法律制度」一併考慮,及找到立法的平衡點。至於有議員質疑有部門招標的保安服務涉及「度身訂造」,李偉農表示,未掌握有關個案,建議可向涉事部門反映,若存在違法,相信現有法律可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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