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訊】有人懷疑利用店舖會低價收購食飛再轉手賺取差價的“水路”,偽造逾1700張食飛進行詐騙。收購食飛的金舖和手信店合共損失近7萬元,直至向酒店查驗時方才揭發事件。警方經深入調查,發現案件是事發金舖的銷售員所為,他在得手後的2年來一直若無其事地如常上班。被捕的31歲林姓本澳男子承認當年因為債台高築,無力還款遂鋌而走險作案。
案情指,司警於2019年4月26日先後接獲新口岸區同一集團旗下的金舖及手信店報案,聲稱當日凌晨被兩名男子以“假食飛”詐騙;其中金舖收購了700張,而手信店亦收購了1042張,合共損失69680港元。涉事店舖透露,所屬的集團一直有向本澳一間酒店低價收購“食飛”,再轉售賺取差價。當晚凌晨時分,兩名男子分別前往上述兩間店舖及以半價兜售面額100港元的“食飛”,店舖職員懷疑已“做慣做熟”不疑有詐,以每張40元的價格成交。直至同日稍後時間,店員前往酒店“驗飛”時方才揭發食飛上的印章及字樣有異,懷疑被騙報警求助。
經深入調查,司警最終鎖定在涉事金舖任職的林某,本月17日上午11時在其位於筷子基的寓所將其緝拿歸案。林某承認因爛賭而欠下巨債,利用金舖所屬集團與相關酒店的“回購”關係,夥同4名內地男子作案。案發當日午夜,他與4名在逃的內地男子在寓所檢查食飛及安排作案計劃,之後由兩名內地男子負責入店兜售“假食飛”,而林某則在附近“睇水”。
警方相信作案5人得手後曾返回內地,而林某則同日折返澳門且兩年來一直若無其事地如常上班。林某亦否認指使他人犯案,聲稱最終只收到6500元不法利益,其餘款項已全數用作清還賭債。但警方根據林某手機通訊記錄,相信他提供樣式製作“假食飛”並負責質量檢測,同時還負責安排作案人來澳,相信林某正是案件主謀。警方已以巨額詐騙及偽造文件罪將林某移送檢察院,並正追緝在逃人下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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