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銀行直接服務提供虛擬商品機構
金管局:虛擬貨幣非法定貨幣
【本報消息】社會已進入數字化時代,律師公會昨續舉行“網絡世界與法律研討會”,邀得粵港澳的律師、學者等圍繞電子支付發言。會上,有與會者關注到本澳對虛擬貨幣的使用限制會否放寬,金管局銀行監察廳高級主任何仲華表示,虛擬貨幣不屬於法定貨幣,近似虛擬商品的交易,政府是禁止銀行向提供虛擬商品的機構直接提供服務,主因是涉及反洗錢工作,放寬需審慎。
研討會昨日下午三時假城大文化中心演講廳舉行,法務局副局長鍾頴儀,廣東省律師協會副會長陳方,澳門律師公會大會主席團主席許輝年、理事會主席華年達、秘書長李金月,以及律師公會機關成員等擔任主禮嘉賓。研討會邀請澳大教授馮奧高、金管局銀監廳高級主任何仲華、廣東省律師協會信息網絡與高新科技專業委員會副主任詹朝霞在現場作主講,香港律師蔡昌興則透過視頻連線對話,由澳門律師馮璦琳主持。
涉洗錢放寬需審慎
馮奧高介紹數字化人民幣及虛擬貨幣現況,認為在數字化時代,對於電子科技應保持求知若渴的心態,以期進一步推動金融科技發展。
有與會者關注,政府禁止虛擬貨幣在本澳運行,未來會否考慮放寬?何仲華解釋,政府近年反洗錢工作取得一定成效及成績。至於會否放寬虛擬貨幣在本澳運行,需由多層面考慮,因會牽涉到澳門反洗錢的認可,以及社會環境會否支持,為此,放寬需審慎。馮璦琳補充,虛擬貨幣有一定安全問題,不論香港、內地都防範及禁止虛擬貨幣去兌換,相信虛擬貨幣合規發展有待探討。
定期審視系統承載
何仲華表示,近年當局在推動澳門電子支付多元發展不遺餘力,自二○一七年起推動電子支付,時至今日,本澳電子支付發展迅猛,他指出,“二○一七年全年電子支付交易額為七百七十多萬元,現時一個中午便有這個交易額”。電子支付的交易數據增幅驚人,主因是居民支付習慣改變,以及受惠於去年電子消費計劃的推出,使更多商戶認識電子支付,快速增加受理二維碼支付的機具數量。
電子支付的監管指引方面,要求金融機構須對相關支付系統進行承載力的壓力測試,定期審視及評估系統的承載力,以確保個人資料保護、系統穩定性與網絡安全。電子支付的安全使用方面,他提醒,居民定期更新移動設備操作系統及移動支付應用程式;妥善管理移動設備,勿隨意交給他人,特別是陌生人;為移動設備設置適當身份驗證;設置密碼帳戶;妥善管理支付帳戶和密碼,避免泄露重要訊息;避免使用公共電腦以及公共無線網絡登入含敏感資料網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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