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敬麟:“六四”集會違國安法
【本報消息】在澳門舉辦逾三十年的“六四”燭光集會,今年被警方以違法為由否決。“六四”燭光集會為何會變成“違法”?澳區全國人大代表何敬麟認為,“六四”集會時宣揚“結束一黨專政”等訊息,但內地現由共產黨執政,“結束一黨專政”與企圖推翻政權無異,認為違反“國家安全法”。又形容叫停“六四”集會是“撥亂反正”,認為日後不適宜再舉行“六四”集會。
何敬麟表示,“六四”集會時宣揚“結束一黨專政”等訊息,是“煽動顛覆政權”,明顯違反“國安法”規定,“不停宣揚呢啲嘢,會影響澳門人的看法,亦會對國家或黨的管治威信帶來影響。”過去多年允許舉辦“六四”集會,並不代表是合法;自香港社會事件後,澳門對待這類事情應該嚴肅處理。
“六四”集會的主辦方稱不排除移至室內舉行。何敬麟認為,警方不批准該類集會,即使移至室內舉行都屬違法,若活動中涉及“結束一黨專政”等訊息更加是有心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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