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振宇倡“六·一”為法定親子節
冀政府完善兒童政策促兒童權益全面發展
工聯總會副理事長、議員李振宇認為特區成立以來,兒童基本權利得到保障及發展,兒童事業取得較大成就,但仍有不足之處,尤其在兒童參與權方面,冀政府不斷完善兒童政策,促進兒童權益全面發展。
李振宇表示,《兒童權利公約》自一九九八年九月十四日起適用於澳門,至今超過二十年。在此期間,政府切實履行“公約”規定的各項義務。不過,本澳兒童權益發展仍有不足,例如大型多元娛樂、運動場所不足;校園欺凌與家庭暴力時有發生;針對兒童的性侵事件遏而不止等,這些都影響甚至威脅兒童的全面健康發展。
在保障兒童參與權方面,他指出,兒童傳統上不會也難以介入政策制訂進程,期望、訴求往往會遭到忽視,這些期望、訴求在許多影響兒童當前或未來狀況的重要事務中未能獲得體現,希望政府有關部門在聆聽兒童心聲方面續下苦功。隨着經濟社會的發展,兒童成長過程中遭受到的干擾因素勢必越來越多,各種不良誘因時刻影響兒童的健康發展,如網絡及電子產品成癮、吸煙、飲酒、藥物濫用和過早發生性行為等。
李振宇強調,兒童節是專屬兒童的日子,但該節日並非法定假日,除非與周假重疊,否則大部分兒童只能度過一個無父母陪伴的兒童節。他指出,六月一日不但是“兒童節”,也是“全球父母節”,因此,他多次向政府提出意見和建議,將六月一日設為法定“親子節”,一是以法定節假日的形式,提醒社會關注家庭及親子關係,強化家庭紐帶聯繫;二是在促進家庭關係穩定和諧的同時,亦有助推動家庭友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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