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廿八天本土新冠清零
澳分段啟通關豁免隔離
入境需打疫苗多次核檢
【本報訊】香港十四天沒有出現新冠本地確診個案,港澳按計劃商討放寬通關措施。衛生局表示,本澳已與香港達成初步共識,香港本地新冠確診個案清零二十八天才會啟動豁免隔離方案,並循序漸進分階段開展,每個階段設有名額限制、往來目的及優先對象,且要求往來兩地人士需要接種新冠疫苗,來澳前和抵澳後需要多次做病毒核檢,若疫情有變會即時中止便利措施。
衛生局局長羅奕龍在疫情記者會上表示,昨日下午三時社會文化司司長歐陽瑜與香港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和相關部門人士視像會議,基於香港與澳門兩地疫情平穩的前提下達成初步共識,來自香港的人士有條件豁免隔離醫學觀察,執行時機是要香港連續二十八天沒有本地個案,才循序漸進分階段開展,每個階段設有名額限制,並會考慮來澳或往港目的及優先對象。而豁免隔離醫學觀察措施,將設有充足安全措施保障兩地疫情安全,包括要求來往兩地人士需要接種新冠疫苗,來澳前和抵澳後需要多次做病毒核檢,獲得陰性結果前會限制在社區活動,最後亦會設立熔斷機制,若疫情有變通關便利措施會中止,恢復需要的醫學觀察措施。
對於往來人士必須接種新冠疫苗,羅奕龍表示,港澳人員往來豁免隔離一定要有措施保障市民,若因身體狀況不能接種新冠疫苗,相信會有解決方案,如考慮要求出示不能接種疫苗的醫生證明等,稍後會再與香港商討細節。
至於會否考慮參考內地分區分級防控。羅奕龍稱,內地是當有地區被定義為高風險或中風險時,本澳會要求需要實施入境隔離措施的範圍,會較內地相關風險地區擴大一個行政區,但香港地方較細,首要是保障兩地社區穩定,現階段會以香港整體作考量,日後分階段放寬後可探討如何優化。
羅奕龍稱,對香港來澳人士病毒核酸檢測的要求,初步將按以下設計為原則:假定一名從香港來澳的人士,在本澳逗留十四天或以上,衛局會要求該名人士在不同時點進行核酸檢測。若自港來澳人士屬於即日來回,或在需病毒核酸檢測時點前已離開澳門,便不需要按此原則進行。
他又稱,衛局已制定了四十二個臨時核酸採樣站,應對本澳可能出現社區新冠感染個案時的大規模核酸檢測,總共有二百六十九個採樣點,在每日運作十六小時下,可四天內完成全澳市民核檢,他強調,將視乎實際疫情決定全澳、分區或重點人群核檢。
羅奕龍強調,現時只達初步共識,具體執行細節需要再與香港有關方面深入討論才能公佈。他又稱,若商討期間香港再現確診個案時,仍可以繼續商議方案,例如措施實施的前提及安全條件等。另外,本澳將與廣東省商議放寬通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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