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聯促宣教普法遏亂棄養動物
【本報消息】近期接連於郊野及水塘等發現被人棄養的美洲牛蛙、美洲鬣蜥、鱷龜及巴西龜等外來物種,工聯總會副理事長兼離島辦主任梁銘恩直斥有關行為不負責任,破壞原生態系統。外來物種身上可能帶有疾病或寄生蟲,對人類與山林原生物種等造成威脅,跨部門宜正視。
梁銘恩引述《動物保護法》指出,遺棄動物會被罰款二萬至十萬元。基於公共衛生及公共安全,該法亦禁止飼養及進口特定品種的動物,如松鼠科動物、有毒的爬行及兩棲動物等。非法飼養者會獨犯《刑法典》中的違令罪,可處以最高一年徒刑,或科處最高一百二十日罰金。
根據市政署統計資料顯示,二○一九年至今,因遺棄動物而被檢控的案件僅五宗。梁銘恩認為有關數字可見執法具有一定難度,唯有加強普法教育與執法力度,多管齊下,才有效遏止非法棄養問題。除與鄰近地區海關部門等合作,定期到相關寵物店巡查並推廣外,當局不妨於本澳寵物愛好者的網上交流平台或聊天群組多加宣傳,提升大眾法律認知。居民在決定飼養寵物前,應確定該物種可否合法飼養,評估自身經濟與照顧能力,多了解寵物習性與需要,做足準備。
她再次呼籲行山人士切勿走近、捕捉或打擾在郊野發現的不明來歷生物,冷靜確定所處山徑座標,拍下疑似物種圖片或錄下片段後,登入市政署“市政在線”或致電市民服務熱線二八三三 · 七六七六通知市政署人員到場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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